EU ETS的碳排放权互换机制
此外,EU ETS还设有碳排放权互换,即交易双方通过合约达成协议,在未来的一定时期内交换约定数量不同内容或不同性质的碳排放权客体或债务,利用不同市场或者不同类别的碳资产价格差别
买卖,从而获取价差收益。碳排放权互换的产生主要基于两个原因:一为目标碳减排信用难以获得;二为发挥碳减排信用的抵减作用。由此产生两种形式碳排放互换制度安排,而EU ETS运行的背景恰好满足这两个原因。以EU ETS为例,为了增强与《京都议定书》的协调性,欧盟允许EU ETS下的排放实体能够利用清洁能源机制和联合国
履约机制(JI)中获得的减排信用履行减排义务,即欧盟成员国可以利用CDM项目从发展中国家或未参与强制减排的国家购买减排信用,达成减排任务,此举增强了成员国减排方式的可选择性。碳互换的使用连接了不同区域、不同类型的碳实践,为减缓气候变化的国际合作打下了基础,但也对EU ETS的运行造成了不小的影响。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_碳+排.放_交^易=网 t a n pa ifa ng .c om
【版权声明】本网为公益类网站,本网站刊载的所有内容,均已署名来源和作者,仅供访问者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之用,如有侵权请权利人予以告知,本站将立即做删除处理(QQ:519990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