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麦综合能源服务对我国的启示
在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和利用方面,我国政府应进一步推动可再生能源结构的多元化发展,加强不同种类的可再生能源之间的相互协调,进而提升能源综合利用效率。我国的可再生能源资源储量与种类都呈现出明显的地域特征,具有多元化发展的先天优势。参考丹麦与北欧各国之间的能源互通,我国应继续加强电力基础设施及电力市场的建设,研究可再生能源的集成与调度技术,实现大范围可再生能源资源优化配置与高效利用。
在能源政策及法律法规建设方面,从丹麦的实践经验可以看出,政府通过综合运营目标导向、财政激励、法律法规、技术开发等政策法规的“组合拳”,有效推动了当地综合能源服务业务的有序发展。我国也必须重视政策及法律法规对综合能源服务业务的引导作用,充分结合我国能源资源特征、能源供应及消费特性,多维度、多层面出台相关政策及法律法规,确保综合能源服务工作的有序开展。
在综合能源服务市场建设方面,我国能源服务市场潜力巨大,建筑节能以及南方集中供暖等领域对能源服务需求旺盛,能源服务市场应继续保持开放的姿态,吸引多方资本进场,维持市场的竞争力与活力。市场参与者应重视对潜在市场的开发,共同努力扩大市场规模,提升项目质量。政府部门也应进一步加强综合能源服务市场的体制机制建设,协助维护市场的稳定运行。
在市场主体策略制定方面,企业在制定市场策略和业务开发时,要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自身资源技术优势为核心,找准进入综合能源服务市场的切入点和发力点,一方面要加强技术研发和业务创新,形成差异化的市场竞争力,一方面要充分运用互联网思维看待综合能源服务市场的发展,推动数字化能源业务,增强企业以用户为根本核心的服务意识,积极应对市场化竞争的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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