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排放权交易的中国模式的得与失

文章来源:中国新闻周刊霍思伊2019-10-22 09:14

中国的碳市场启动于2011年

 
2011年10月,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的通知》。深圳于2013年6月最早开始启动。截至2014年6月,深圳、上海、北京、广东、天津、湖北和重庆等7省市陆续开始交易。据统计,7个试点地区的碳排放量占中国的五分之一,GDP占全国近三成。
 
研究还发现,参与碳交易企业在相关政策的激励下,不仅低碳技术创新量会增长5%~10%,而且具有溢出效应。试点区域内其他大型非纳入企业的创新也被激励了。
 
但朱俊明指出,这类企业之所以被激励,是源于对未来的预期,从而提前进行创新布局。
 
因此,一个毫不令人吃惊的事实是,溢出效应对小公司并不显著。也就是说,企业行为的变化更多来自政策驱动,而非出于自身竞争的自然需要。
 
研究得出的一个关键结论是:在试点地区,影响企业创新的因素和碳价拍卖方式,甚至企业特点都无关,而是和政策设计、制度环境有关。
 
事实上,在中国的碳市场,碳交易的价格信号是失灵的,或者说,至少没有起到它应有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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