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门在餐饮行业管理方面的主要职责是什么?
《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五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大气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大气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
本条是关于大气环境监督管理体制的规定。目前我国环境监督管理体制采取的是,统一监督管理与分级分部门监督管理相结合;统管部门与分管部门的执法地位平等的管理体制。
对此,笔者认为,这里的“统一监督管理”主要体现在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等的统一上,不能另出多门,各行其是,具体工作由各部门按职能监管。也就是说,生态环境部门对餐饮行业实施管理的主要职责是“统一监督管理”。而其他有关部门(如城市管理部门)对餐饮业具体实施监督管理,包括责令餐饮行业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以及行政处罚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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