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容量电费还有分时电价
在当前的电价体系下,分析企业单位用电成本过高的现象,两部制电价的容量电费是一个绕不过去的焦点。设置容量电费的目的是为了提高发电和电网资产的利用效率,促进企业合理用电。2015年以来,围绕降低企业容量电费,价格部门出台了相应的政策,电网企业做了大量努力,成效也很明显。客观的说,企业容量电费高,更多的不是两部制电价的价格机制问题。与其说是两部制电价推高了企业用电成本,倒不如说企业对此缺少重视或不具备合理应对手段,或者说缺乏市场机制为用电企业提供相应的专业化服务。工业企业的容量电费偏高,需要核验变压器配置是否合理,选择容量电费的计费方式是否适当,是否根据生产用电情况及时调整按需申报容量。
一个很普遍的现象是,部分企业申请用电时,为节省后期设备投资或者谋求一次到位,习惯性按最大用电负荷配置变压器容量,当企业实际生产需求与变压器配置容量不匹配时,就出现“大马拉小车”现象,负荷率水平较低直接造成基本电费过高,最终体现在单位用电成本高。有的企业即使能够合理选择变压器容量,由于生产的用电负荷不均衡,出现冲击负荷或短时段的大负荷,也避免不了较高的容量电费。
电价不仅是电力作为商品的价值反映,与用户结算的重要工具,也是促进电力资源优化配置的重要信号,甚至还有宏观经济调节的重要职能。也正是因为电价的多重属性,电价体系设计的十分复杂。除了两部制电价外,分时电价政策也是影响企业用电成本的另一个重要方面。设置分时电价的目的是引导企业合理安排生产,提高电力设施利用效率。通过调研发现,重庆市渝东北库区区县,人口众多,产业基础薄弱,为解决一般劳动力就业,多为鞋服制造、眼镜制造、初级电子原器件加工等劳动密集型产业。由于员工照顾家庭生活需要、夜间生产增加人工成本和夜间生产安全等因素,这类企业以白天生产为主。调查显示,有47%的企业只能在白天生产,仅有4%的企业能在夜间避峰生产,分时电价政策发挥不了引导避峰的作用。当前的分时电价政策基本是一刀切,绝大多数企业不仅不能利用分时电价政策降低用电成本,反而拉高了用电成本,反而是一些高能耗如水泥企业在避峰生产,降低了用电成本。现行的分时电价政策明显不适应新形势下引导企业合理用电的要求,并没有很好的发挥政策预想的作用,亟待优化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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