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组织提起环境公益诉讼现状、目标与策略:什么是环境公益诉讼

文章来源:环境法律帮助葛枫2018-11-05 14:56

社会组织提起环境公益诉讼的目标和策略

 
社会组织在提起环境公益诉讼之前,一定要清楚的界定提起该起环境公益诉讼的目标。清晰的目标可以帮助我们有针对性的确定该起公益诉讼的行动策略。如果目标不清晰,可能导致案件的走向不受控制,从而行动策略混乱,很难达到有效的结果。以自然之友绿孔雀栖息地保护案为例,自然之友在跟进该案件时,就确定该案件的目标是使水电站停止建设,围绕该目标,我们确定的核心诉讼请求就是消除该水电站建设对淹没区绿孔雀栖息地、苏铁及其生境等的危险。我们的取证和相应的倡导行动也围绕此核心目标。清晰的目标可以避免我们的诉讼跑偏。
 
如何界定一起诉讼的目标?诉讼目标的界定要考虑如下因素:
第一,我们希望该诉讼达到什么目标?这往往由原告机构的价值观和使命来决定。
第二,我们能够通过该诉讼达到什么目标?这需要考虑我们已掌握的证据和资源、外部的司法环境和社会环境等因素。
第三,我们是希望通过这个个案达到该具体个案问题的解决,还是希望通过该个案推动该类环境问题的解决?或者是我们希望通过该案推动环境法治的完善?常州“毒地”事件集中反映了企业污染、政府买单、老百姓受害的不合理现象,根本的制度原因在于我国污染场地治理和修复的法律不完善。为了避免此类现象的重演,需要法律制度的完善。
因此,我们在提起此系列案件时,将推动污染场地治理修复问题法律规制良性秩序的形成作为重要的推动目标。与此目标相呼应,我们还进行专项土壤污染防治立法研究,向立法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立法建议。很多时候,这个目标往往不仅仅依靠一个或一系列公益诉讼案件来推动,还要综合运用多种方式来综合推动。也就是说,此目标不仅是一个公益诉讼案件的目标,而是我们一系列行动指向的目标。
诉讼的策略要服务于诉讼的目标。在诉讼中,我们常常面临的重要决策包括:
1、诉讼请求的变更、放弃或增加;
2、是否和解、调解还是坚持判决?
3、是否撤诉、上诉或者申请再审?
在这些重要的决策中,我们首先要回顾一下提起该诉讼的目标,以及在推进过程中对目标的调整,再来看看我们采取什么样的诉讼策略,作出什么选择。再以常州“毒地”案为例,因为我们设定了土壤污染立法制度的推动目标,因此,当被告与我们谈和解时我们并未同意;一审败诉后,我们基于该目标提出了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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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枫
自然之友法律顾问;作者从2013年初至今,在自然之友从事环境公益诉讼的实践和环境立法研究与倡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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