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碳市场即将启动 | 何为启动、如何交易、怎么奖惩?答案:不知道

文章来源:南方能源观察赵希2017-03-11 18:32

2017年是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以下简称“碳市场”)的启动年,但对于何为“启动”,迄今没有官方说法和共识。“启动”的标志,是《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条例》获国务院批准,部分行业开始交易,还是更为具体的碳配额分配至控排企业手中?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tan pai fang . c o m

尽管“启动”含义模糊,碳市场相关从业者和相关概念股,已摩拳擦掌准备迎来一场碳市场盛宴。不过,在全国碳市场的大幕将启之前,无法回避的却是政策不明朗、基础数据薄弱和碳市场能力建设欠缺“三座大山”。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tan pai fang . com

“游戏即将开局,玩家是谁、游戏规则、持续时间、奖惩措施都模糊不清”

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 a np ai f an g.com

2016年8月就被主管部门负责人透露将于当年10月启动的全国配额分配工作,事实上迄今仍未开展,只有国务院已批准全国碳排放权交易总量和配额分配方案的消息,却迟迟不见具体内容公布。了解分配方案的相关专家告诉eo,国务院通过的配额分配方案只是一个总体大纲,规定了涉及分配的行业和分配原则,“至于各行业的具体分配方法还有待细化”。 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tan p a i fang . com

对于有了方案而迟迟不见公布,有业内人士分析,这反映了顶层设计者求稳的心态,“可能会在数据与分配方法更加完善后公布”。

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 a np ai f an g.com

这种推测与碳市场主管单位在公开场合的表态基本一致。全国碳市场建设思路讨论会上,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张勇提出,要把握全国碳市场处于初期阶段的特征,坚持先易后难原则,避免定位过高,欲速不达。

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 t a npai fa ng.com

除了配额分配方案未见公布外,《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迟迟未获通过,各省纳入的控排企业名单也未见全貌,这两项延迟也给即将启动的全国碳市场带来了一些不确定性。事实上,配额分配方法决定了企业在开市后的碳资产规模,而条例是以立法的形式为碳市场的稳定打下基础,企业名单则是明确参与者的身份。

本文`内-容-来-自;中_国_碳_交^易=网 tan pa i fa ng . c om

全国碳市场启动前的要素单上,缺少的内容还包括:碳排放权交易平台的选择、交易规则、CCER使用规则等,而作为交易基础的国家登记簿系统也还未上线。诸多延迟的直接后果是,市场参与者无法提前为碳资产管理做更多准备,于是观望成了大多数参与者的选择。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 a np ai fan g.c om

“如同一个游戏即将开局,但玩家是谁、游戏规则、持续时间、奖惩措施都还模糊不清”,针对上述情况,一位不愿具名的业内人士表示担忧。

内-容-来-自;中_国_碳_0排放¥交-易=网 t an pa i fa ng . c om

对于试点地区而言,全国碳市场能否顺利开始交易,将直接关系到当地试点工作是否继续开展。而目前的局面也让试点地区无所适从。为了应对不确定性,各试点采取的方式各不相同。湖北省在《2016年碳排放权配额分配方案》中设置了预发2017年国家体系配额的方案,以便企业进行碳远期交易,确保试点配额与全国配额的无缝衔接。 内-容-来-自;中_国_碳_0排放¥交-易=网 t an pa i fa ng . c om

但这种以试点的身份预发全国配额的方式,在一些业内人士看来略显大胆。其他试点地区则表现得更为谨慎,在全国碳市场相关政策不明晰的情况下,对于2017年配额发放保持按兵不动。不过在接受eo采访时,某试点地区主管部门表示,“已经做好了继续发放试点配额的准备,保证即便全国市场在2017年无法开始交易,试点交易也不会中断。”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 a npai fan g.com

【版权声明】本网为公益类网站,本网站刊载的所有内容,均已署名来源和作者,仅供访问者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之用,如有侵权请权利人予以告知,本站将立即做删除处理(QQ:51999076)。

省区市分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省会城市碳交易所,碳市场,碳平台)

华北【北京、天津、河北石家庄保定、山西太原、内蒙】东北【黑龙江哈尔滨、吉林长春、辽宁沈阳】 华中【湖北武汉、湖南长沙、河南郑州】
华东【上海、山东济南、江苏南京、安徽合肥、江西南昌、浙江温州、福建厦门】 华南【广东广州深圳、广西南宁、海南海口】【香港,澳门,台湾】
西北【陕西西安、甘肃兰州、宁夏银川、新疆乌鲁木齐、青海西宁】西南【重庆、四川成都、贵州贵阳、云南昆明、西藏拉萨】
关于我们|商务洽谈|广告服务|免责声明 |隐私权政策 |版权声明 |联系我们|网站地图
批准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信息部 国家工商管理总局  指导单位:发改委 生态环境部 国家能源局 各地环境能源交易所
电话:13001194286
Copyright@2014 tanpaifang.com 碳排放交易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国家工信部备案/许可证编号京ICP备16041442号-7
中国碳交易QQ群: 6群碳交易—中国碳市场  5群中国碳排放交易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