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电改把电价改革放在特别重要的位置,位列七大重点任务之首。针对目前电价管理存在的问题,“以政府定价为主”、“市场化定价机制尚未完全形成”,“难以及时并合理反映用电成本、市场供求状况、资源稀缺程度和环境保护支出”等,确定电价改革目标是“交易公平,价格合理”。按国家能源局王禹民副局长解释,就是要“还原电力商品属性,形成由市场决定电价的机制,以价格信号引导资源有效开发和合理利用”。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a np ai fan g.com
因此,电价改革不是一味要求降低电价,而是尽可能“形成与市场要求相适应的电价机制”,构建“多买多卖”的电力市场体系,充分发气挥电价信号与杠杆作用。这看似简单、平常,实质对发电企业、电网企业、电力用户、社会资本将带来全新而又深刻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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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单独核定输配电价改革的影响。在深圳、蒙西试点的基础上,2015年新增了安徽、湖北、宁夏、云南、贵州等省(区)试点,要求做好输配电价摸底测算工作,加强对电网资产以及输配电收入、成本、价格的直接监管。这项改革,从制度设计上改变了电网企业盈利模式,由赚“价差”改收“过网费”,既可以保障电网企业稳定的收益和投融资能力,又可以维护发电企业的正当权益。根据原国家电监会例行的价格检查发现,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tan pai fang . com
过去电网企业利用其垄断地位、市场过剩、多电源上网等优势与时机,通过不公平调度或变相降低上网电价、延迟电费结算、违反跨地区电能交易规定等行为,侵占发电企业权益。今后,从根本上将可防止此类现象的再度发生。当然,国家对电网企业成本监管力度、输配电价核定高低、以及对核减下来的输配电价的分配倾向,直接关系到发电侧、电网侧、需求侧的利润空间。深圳核定未来三年输配电价每千瓦时0.1435元、0.1433元和0.1428元,2015年比2014年每千瓦时0.1558元下降1.23分。这核减的“一分钱”,需要电网企业通过内部挖潜来弥补,但并没有让渡给发电侧,得益的是下游的电力用户。
再如,改革电价交叉补贴的影响。长期以来,我国电价交叉补贴严重。为保障民生和维护社会稳定,补贴居民、农业用电,工商业用电的电价明显偏高,居民电价过低,导致工商业企业的成本增加,市场竞争力下降。如工业电价(KW•h/元),韩国为0.41,美国0.43,我国平时段为0.725。这与国外居民与工业用户的比价形成很大的反差,英国为2.2:1,美国为1.78:1,法国为2.02:1,日本为1.36:1,巴西为1.38:1。逐步配套解决交叉补贴,有利于优化电价结构,减轻工商业用户负担。但能否影响发电企业利益,主要取决于财政补贴介入力度,以及居民电价政策未来的取向。但值得肯定的是,只要降低工商业用户的电价,最终受损的主要还是发电企业,因为电网企业的收益以“过网费”或“输配电价”的形式进了“保险箱”。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tan pai fang . c o m
根据电改方案中的价改内容,近期电力行业面临的政策市场环境,以及影响电价的基本要素,个人分析,未来三、五年内,既有电价上涨的动因,如清洁能源占比不断上升,火电“超低排放”改造,水电造价上升、电价偏低要求“补涨”,降负债、补亏损、稳业绩、可持续发展等电力行业内在要求;更有下跌的机率,如电力市场普遍过剩,持续低迷的煤价与煤电联动政策,单核输配电价产生的“油水”挤出效应等,除了区域性、结构性、时段性的电价波动外,对冲互抵后,我国总体电价水平将会“明显下降”,电力用户尤其是工商业用户将会分享改革红利,但对电力行业特别是发电企业将带来经营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