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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环境污染损害健康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 a np ai fan g.c om
对策 公害诉讼推动治理
日本自20世纪50年代进入与中国目前类似的经济快速增长期,GDP年平均增速高达10%左右,但随之出现了多起严重的环境污染导致人群健康损害事件。从1960年代中后期开始,要求损害赔偿和禁止排污的一系列“公害诉讼”正式拉开帷幕,最著名的是熊本县“水俣病诉讼”、富山县“痛痛病诉讼”、三重县“哮喘病诉讼”和新潟县“水俣病诉讼”这“四大公害诉讼”。
1970年代初期,这些诉讼的原告方纷纷胜诉,这在公害防治史上具有指向性的划时代意义。这些公害诉讼让日本确立了一些极为重要的法律原则,如“预测污染物对居民健康的危害是企业必须高度重视和履行的义务,忽视这些义务等同于过失”、“只要污染危害超限的既成事实成立,即使无过失,也应承担赔偿责任”等。此外,通过这些公害诉讼,日本建立起了一套独具特色的救济、补偿制度。 夲呅內傛莱源亍:ф啯碳*排*放^鲛*易-網 τā ńpāīfāńɡ.cōm
日本的公害治理和公害病赔偿,从一开始就在多方博弈,包括受害者在内的民间团体、律师团体、专家学者、公众和政府、企业之间的互动,推动了立法,也推动了相关科研,尤其是民间团体,各有分工,当政府尚未作为时,在调解工作和对公害病患者的救助等方面,都发挥了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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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痛痛病”为例。早自1960年,由于神通川矿山排污影响农业生产,附近的人们就组成了居民联合协会,集体和矿山协商经济赔偿事务,之后“痛痛病”受害者团体成立,当时针对矿山污染的公民活动组织有好几个,与企业积极交涉谈判。
在20世纪60年代国家尚未立法之时,民间团体就与企业达成了一个由受害者监督企业的公害防止协定。按照这个协定,每年由受害者和专家组成的调查团都可以对三井金属公司的生产状况进行一次检查,并且,被害者团体只要有怀疑,随时可以委托专家对三井金属公司的生产状况进行调查,所有费用由三井金属公司负担。截至2010年,已参与检查的居民总数达近7000人。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tan pai fang . com
其后,对为数众多的未被国家认定的“痛痛病患者,民间团体与三井金属公司于2013年达成协议,三井金属公司向符合标准的居民提供赔偿,而认定赔偿对象的工作由三井金属公司和被害者协会共同选出的委员会承担。在达成这个协议的漫长的谈判过程中,企业和政府方面的救济一直在进行中,民间团体主导了这种一边救济、一边谈判的模式,这是这些为数众多的公害病疑似患者没有酿成大规模社会不稳定的重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