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应对气候变化主要工作及成效 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tan p a i fang . com
“十一五”以来,福建省认真落实国家应对气候变化工作部署,把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提高适应气候变化能力作为生态省建设的重要工作来抓,取得了积极成效。 内-容-来-自;中_国_碳_0排放¥交-易=网 t an pa i fa ng . c om
一、加强温室气体排放源头控制,产业结构调整力度加大 禸嫆@唻洎:狆國湠棑倣茭昜蛧 τāńpāīfāńɡ.cōm
制定实施了重点产业调整振兴方案,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积极推进海洋经济强省建设,产业低碳化发展步伐加快,结构持续优化。落后产能逐步退出, “十一五”期间全省共淘汰落后水泥产能2650万吨、炼铁产能26.42万吨、炼钢产能30万吨、铁合金产能1.1万吨、造纸产能26.08万吨,关停小火电机组194.5万千瓦。2011-2013年,又淘汰落后水泥产能1442.1万吨,关停小火电机组30万千瓦,装机10万千瓦以下的高能耗、低效率的小火电机组基本退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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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加快发展清洁能源,能源结构趋于低碳化
以清洁、低碳为发展方向,大力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不断优化能源结构。福建液化天然气总体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宁德核电站首台机组、仙游抽水蓄能电站和沿海一批陆上风电项目并网发电,福清核电稳步推进。一次能源消费结构中清洁能源比重从2005年38%提高到2013年的40.3%,煤炭从2005年的62%降低到2013年的59.7%。2013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2.9%。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网-tan pai fang . com
三、强化目标责任约束,节能降碳成效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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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实施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和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实施方案,建立节能降碳目标责任制,明确任务分工,落实工作责任。持续推进工业、建筑、交通、公共机构等重点领域节能工作,实施节能重点工程,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能源利用效率逐年提高。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扎实推进福建三钢(集团)等一批国家级循环经济试点示范并通过国家验收,组织开展17个省级循环经济城市、24个省级循环经济园区、212家省级循环经济企业示范试点。积极探索低碳发展模式,厦门市、南平市国家低碳城市试点工作扎实推进。积极推进清洁发展机制项目开发,截止2013年底,全省共有123个清洁发展机制项目获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其中96个项目在联合国EB机构成功注册。“十一五”期间,全省单位GDP能耗下降16.4%,二氧化碳排放下降17.6%左右。2013年,单位GDP能耗0.584吨标煤/万元、二氧化碳排放1.2078吨/万元,均明显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四、大力推进造林绿化,森林固碳等生态功能持续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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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推进植树造林活动,大力实施绿色城市、绿色村镇、绿色通道、绿色屏障“四绿”工程,森林固碳释氧、涵养水源、防风固沙、保持水土等生态功能明显增强。“十一五”期间,完成植树造林1125万亩,森林碳汇增加146万吨二氧化碳当量;2011-2013年植树造林超过1360万亩,全省森林覆盖率达到65.95%,位居全国首位,活立木总蓄积量6.67亿立方米,森林蓄积量6.08亿立方米。主要水系和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状况保持良好。城市空气质量均达到或优于国家二级标准。生态环境状况指数保持居全国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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