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鼓励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实施意见【琼府〔2015〕95号】

文章来源:海南省人民政府2015-12-02 16:46

(四)加强金融服务。各地政府可选择金融机构作为战略伙伴,积极为PPP项目提供融资支持。金融机构要在监管政策允许范围内,给予项目差异化信贷政策,开展特许经营权质押、资产证券化等金融创新业务,构建并优化项目金融服务流程和风险管理体系,提高服务效率。鼓励符合条件的项目运营主体在资本市场通过发行公司债券、企业债券、中期票据、定向票据等市场化方式进行融资;鼓励项目公司发行项目收益债券、项目收益票据、资产支持票据等;鼓励社保资金和保险资金按照市场化原则,创新运用债权投资计划、股权投资计划、项目资产支持计划等多种方式参与项目。依托各类产权、股权交易市场,设计、开发符合PPP模式的产权、股权交易产品,为社会资本提供多元化、规范化、市场化的退出渠道。 本%文$内-容-来-自;中_国_碳|排 放_交-易^网^t an pa i fang . c om

七、加强组织实施 禸*嫆唻@洎:狆國湠棑倣茭昜蛧 τāńpāīfāńɡ.cōm

(一)健全组织协调机制。由省政府分管领导牵头,省财政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人行海口中心支行、省政府金融办、省国土资源厅、省生态环保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水务厅、省商务厅、省卫生计生委、省交通运输厅、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等部门,发挥职能作用,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我省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作为PPP模式推广应用的责任部门,省财政厅要按财政部《关于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金〔2014〕76号)要求,设立PPP中心,履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政策制订、项目储备、业务指导、信息管理、宣传培训等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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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明确工作职责。各市县政府对本级推广PPP模式工作负总责,要加强组织实施,积极统筹协调,结合已有规划和各地实际,出台具体政策措施并抓好落实。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强化统筹协调,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政策和业务指导,推动各市县开展相关工作。财政部门主要通过物有所值评估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评估是否以PPP模式运作项目;发展改革委负责项目立项、特许经营、价格调整等;其他行业主管部门和单位根据职责分工,负责项目发起、出台行业标准、细化本行业PPP项目实施操作细则、加强行业监管、指导企业依法经营,优化审批服务流程,切实推进行业领域PPP模式运用;省编办要对建立PPP工作机制给予必要的支持;国土、环保、建设、交通等有关行政审批部门要继续优化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做好各项审批服务工作;税务、审计、质监、价格、监察等部门依法履行监管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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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加强人才培养。加强对各级干部的培训,大力培养PPP专业人才,加快形成政府部门、高校、企业、专业咨询机构联合培养人才的机制。鼓励各类市场主体不断加大人才培训力度,认真做好分层次、分类别的专题培训工作,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专业人才队伍。要注重“走出去、请进来”,积极学习省外、国外工作经验,建立专家库,聚集PPP专业人才,提高我省PPP模式专业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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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加强信息平台建设。各地政府要在履行好规划指导、识别评估、咨询服务、宣传培训、绩效评价、信息统计、专家库和项目库建设等职责的前提下,依托政府公众网、政府采购网以及各有关部门公众网站,及时向社会公开项目实施情况等相关信息,确保项目实施公开透明、有序推进。通过召开项目推介会、银政企联席会等多种形式搭建双边或多边的PPP项目对接平台。 本`文@内-容-来-自;中_国_碳排0放_交-易=网 t an pa ifa ng . c om

(五)加强宣传引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宣传引导,积极利用各类媒体资源,做好政策解读,统一思想,增进共识,努力营造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我省公共服务领域建设和运营管理的良好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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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PPP模式,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各级政府、各部门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把推广PPP模式作为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的重要抓手,尽快制定本地区、本部门推广运用PPP模式的实施方案,完善PPP工作相关政策制度,建立PPP项目动态管理机制,加快推动更多项目落地。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要强化统筹协调,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本意见的解释说明工作,并对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跟踪分析,重大事项及时向省政府报告。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网-tan pai fang . 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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