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完善公共服务价格调整机制。积极推进公共服务领域价格改革,按照补偿成本、合理收益、节约资源、优质优价、公平负担的原则,加快理顺公共服务价格。依据项目运行情况和绩效评价结果,健全公共服务价格调整机制,完善政府价格决策听证制度,广泛听取社会资本、公众和有关部门意见,确保定价调价的科学性,既要使经营者能够获得合理收益,又要考虑用户承受能力、社会公众利益等因素。及时披露项目运行过程中的成本变化、公共服务质量等信息,提高定价调价的透明度。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_碳+排.放_交^易=网 t a n pa ifa ng .c om
五、积极稳妥规范地推进项目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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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推广领域和运作方式。在能源、交通运输、水务、环境保护、农业、林业、保障性安居工程、医疗卫生、养老、教育、文体、科技、殡葬等公共服务领域,鼓励采用PPP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其中,在能源、水务、环境保护、市政工程等特定领域需要实施特许经营的,按《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执行。PPP项目具体运作方式主要由收费定价机制、项目投资收益水平、风险分担、融资需求、改扩建需求和期满处置等因素决定。存量项目以转让—运营—移交(TOT)、改建—运营—移交(ROT)等方式转型,新建项目以建设—运营—移交(BOT)、建设-拥有-运营(BOO)等方式运作。PPP项目运作方式不包括建设—移交(BT)类型。
(二)做好项目储备和筛选工作。省发展改革委结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多规合一方案和重大产业发展课题规划,研究确定我省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重点领域,然后将已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政府投资项目(在建类除外)信息实时传送省财政厅。各地财政部门应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建立本地区项目库,报本级人民政府确定后,上报省财政厅,由省财政厅汇总、筛选并建立全省PPP项目库。项目库信息按工作需要由相关部门共享。各地从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公共服务需求实际出发,对储备项目进行初步筛选。各级财政部门根据筛选结果逐项开展物有所值评估,即与传统政府采购模式对比分析,确保项目全周期采用PPP模式后能够提高服务质量和运营效率,或者降低项目成本。对于涉及政府购买服务、运营补贴、财政股权投资,以及可能产生政府债务的项目,财政部门应组织开展财政承受能力论证,通过识别、测算项目的各项财政支出责任,以保障政府切实履行合同义务。各级财政部门根据评估和论证情况,制定项目年度和中期实施计划,报本级人民政府审定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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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做好项目准备工作。通过物有所值评估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的项目,可进行项目准备。各地人民政府指定相关的职能部门或单位作为项目实施机构,负责PPP项目准备、采购、监管和移交等工作。项目实施机构应组织编制项目实施方案,明确经济技术指标、经营服务标准、投资概算构成、投资回报方式、价格确定及调价方式、项目招标(招商方案)、运营管理方案等核心事项。如有必要,可引入社会专业咨询机构参与项目前期准备、评估、组织和管理等咨询及辅助工作。在此基础上,各级行业主管部门可进行联合会审上报。
(四)择优选择项目合作伙伴。对使用财政性资金作为社会资本提供公共服务对价的项目,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通过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竞争性磋商等方式选择项目合作伙伴,加快政府采购速度。依托公共信息发布平台,及时、充分向社会公布项目采购信息。鼓励国有控股企业、民营企业、混合所有制企业、外资企业等各类型企业积极参与提供公共服务,允许社会资本以联合体形式参与PPP项目。项目实施机构应综合评估项目合作伙伴的专业资质、技术能力、管理经验、财务实力和信用状况等因素,依法择优选择诚实守信的合作伙伴。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强项目政府采购环节的监督管理,保证采购过程公平、公正、公开。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网-tan pai fang . 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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