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等规定,社会资本可依法设立项目公司(SPV),政府可指定相关机构依法参股项目公司。但是如果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为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移转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出资,数额较大的,那么根据《刑法》第一百五十九条的规定无论是政府方亦或是社会资本方极有可能成立“虚假出资罪”或“抽逃出资罪”。
第二,司法实践中较为典型和高发的公司内部的犯罪在于侵占型犯罪。由于SPV公司以其政府方和社会资本方的双重特性,在罪名的认定上要格外注意。如果是公司内部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侵占公司财产那么构成《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职务侵占罪”,但如果是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公共财物,应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贪污罪”。
本*文@内-容-来-自;中_国_碳^排-放*交-易^网 t an pa i fa ng . c om
第三,在执行阶段中绩效检测与支付环节中,如果社会资本违反项目合同,威胁公共产品、服务稳定、安全供给或危及国家安全、重大公共利益的。社会资本方不仅仅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和由政府临时接管公共项目,并且还将承担的相应的刑事做刑事责任。下列一则案例就深刻体现了这一点: 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tan pai fang . com
案例:1999年1月4日,晚6时50分,重庆市綦江县城区一座步行桥(彩虹桥)突然整体垮塌,数十名过桥者随大桥坠入桥下的綦河,造成了严重伤亡事故。这次因工程质量导致的重大责任事故,共造成40人死亡。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 a npai fan g.com
1月8日,经事故调查组调查,彩虹桥突然垮塌是由两方面的原因造成的。一是工程质量问题:彩虹桥的主要受力拱架钢管焊接质量不合格,存在严重缺陷,个别焊缝并有陈旧性裂痕;钢管内混凝土抗压强度不足,低于设计标号的三分之一;连接桥梁、桥面和拱架的拉索、锚具和镏片严重锈蚀。二是工程承发包不合法:到8日止,事故调查组找不到工程设计专用章,设计手续不全,实际上是私人设计。施工承包者是一个挂靠国有的个体业主,其组织的施工队伍不具备进行市政工程建设的技术力量和设备,不具有合法的市政工程施工资质。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a np ai fan g.com
而后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相关承建单位、设计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员以“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判处5-10年有期徒刑并处3万-25万罚金不等。
本`文@内-容-来-自;中_国_碳排0放_交-易=网 t an pa ifa ng . c om
【版权声明】本网为公益类网站,本网站刊载的所有内容,均已署名来源和作者,仅供访问者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之用,如有侵权请权利人予以告知,本站将立即做删除处理(QQ:519990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