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事物都是一把双刃剑,需要理性去认识。公私合作在促进公共产品提供的同时也会产生难以回避的负面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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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标不一致所引发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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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与私人资本在提供公共产品中目标函数不同。站在政府的立场,提公共产品是其应有的责任,而不是获利的途径。而站在私人资本的立场,寻求利润最大化是其唯一目标。这种目标取向的对立可能会令双方找不到切合点而导致合作失败或走样,其潜在的后果不是消费者福利受损害就是企业亏损。 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 t a npai fa ng.com
2、特许经营可能引发的扭曲和不公。
一般经营是法人权利,但特许经营是政府赋予,从而政府就有对其发号施令的倾向,在政府取向与企业取向矛盾的情况下,随意动用行政手段的发号施令就容易扭曲企业行为。而且,当政府作为强势一方与企业争利时,企业只能就范,从而引发对企业的不公,比如政府强行收回盈利的公私合作项目。反过来,获得特许经营权的企业也可能滥用政府赋予的公共资源谋取利润,形成对社会公众的不公,比如特许经营企业利用政府公信力低成本融资却挪用经营开发一般商业项目。
3、反垄断与规模经济间的冲突。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tan pai fang . com
公私合作的目的之一就是在公共领域引入竞争,解决垄断带来的弊病,然而基础设施具有规模化和网络化特点,一旦建成一般不需要再建第二家或第三家,否则会给消费者带来不便,也会给企业带来规模不经济,造成亏损。也就是说,基础设施是自然垄断行业,如果一定要通过公私合作引入完全竞争机制,在现实中会造成一定的资源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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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私人合作方的预期导致短期行为。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网-tan pai fang . com
在基础设施行业的公私合作中,为了尽快收回成本并更多获利,合作中的私人伙伴可能会降低基础设施的质量水平,超负荷运转并减少维护保养,或是搭车收费,变相涨价。而政府只是代理公众管理基础设施,并非基础设施的真正所有者,产权不明晰与产权人的虚拟化会导致无人真正关心基础设施的安全,导致公共资源流失与公众福利受损。
5、官员自利导致合作变异。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 a npai fan g.com
公私合作为城镇化找到了有效途径,但同时也为官商合谋自利提供了借口。一是某些官员与企业沆瀣一气,借公益之名征地而行房地产开发之实,结果损害了农民利益,降低了政府的公信力,将公私合作变成了个人谋利。二是一些官员为升迁而热衷于与企业合作建设中央商务区、会展博览中心、步行街、大草坪、大广场、宽马路、主题公园、高尔夫球场等‘形象工程’、‘政绩工程’”而漠视公用设施、保障房和环保等民生问题,导致“伪城镇化”,既浪费了社会资源,又增加了财政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