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关于组织推进非公共电网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绿证核发的通知。通知提到,由电网企业、电力交易机构归集报送基础数据的非公共电网项目绿证核发。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完善
价格机制促进
新能源发电就近消纳的通知》(发改
价格〔2025〕1192号)、《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有序推动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能源〔2025〕65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有序推动多用户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能源〔2026〕688号)等文件中关于发电项目计量装置安装的要求,由电网企业安装电量计量装置准确计量各环节电量数据的非公共电网项目,其绿证核发、划转、核销流程与公共电网项目一致,由
北京、广州、内蒙古电力交易中心按照绿证核发相关数据接口要求,归集报送基础数据至国家绿证核发
交易系统,经审核后核发绿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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