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新型储能电站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大纲》的通知
国能发安全规[2026]3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能源局,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
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各派出机构,可靠性和质监中心,各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全国电力安委会各企业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新型储能电站建设工程的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我局制定了《新型储能电站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大纲》,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家能源局
2026年4月20日
【版权声明】本网为公益类网站,本网站刊载的所有内容,均已署名来源和作者,仅供访问者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之用,如有侵权请权利人予以告知,本站将立即做删除处理(QQ:519990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