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量城镇化的健康程度,一个重要指标是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全国的目标是2020年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45%,需转户1亿人左右,年均提高1.3个百分点。根据我省《新型城镇化与城乡发展一体化规划(2014-2020年)》,2020年全省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72%,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67%左右。按2013年户籍人口城镇化率57.1%测算,年均需提高1.4个百分点,累计转户800万人左右、占全国8%。这是全面小康惠及更多人口的内在要求,也体现了对全国城镇化发展的责任和贡献。江苏是全国新型城镇化试点省份,苏州是城乡发展一体化试点地区,我们要抓住机遇、先行先试、积极探索,在新型城镇化和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创新上取得更大突破、积累更多经验。同时要看到,江苏城镇化发展到这样的水平,苏南一些地区出现了逆城市化现象,在城镇化进程中,要尊重群众意愿,坚持因地制宜,注重分类指导,积极稳妥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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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关于推进新一轮脱贫帮扶工作。建议稿明确在巩固脱贫奔小康成果的基础上,实施低收入农户和经济薄弱村脱贫致富奔小康工程。这也是我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短板”,必须下大力气补齐。我国现行脱贫标准是农民年人均纯收入按2010年不变价计算为2300元,2014年按现价为2800元,按照这个标准,全国还有7000万农村贫困人口,到2020年全国脱贫标准约为人均4000元。江苏扶贫标准高于全国,脱贫步伐快于全国,按照我省脱贫奔小康工程的部署,全省今年4000元以下低收入人口将全部脱贫,“十三五”时期重点是解决相对贫困问题。建议稿明确了“标准再提高、重点再聚焦、内涵再拓展、底线再织牢”的基本思路。主要考虑是,按照“两个6%”确定扶贫对象,即6%左右的乡村人口确定为相对贫困人口、6%左右的行政村确定为发展能力最薄弱村,主要聚焦苏北重点县(区)和集中连片地区。对苏中、苏南一些地区的低收入农户和经济薄弱村,也要给予关注。中央提出到2020年贫困县全部摘帽,我省确定的重点县(区)和集中连片地区,要提前实现脱贫致富奔小康的目标。各级党委政府要按照中央即将召开的扶贫开发工作会议要求,增强紧迫感和主动性,强化扶贫开发工作领导责任制,动员和凝聚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切实做到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及时有效解决返贫问题,确保贫困人口脱贫底线兜得住、成果过得硬。
第八,关于实施村庄环境改善提升行动。“十二五”期间,我们部署开展了村庄环境综合整治,目前已有18万个自然村完成整治任务,覆盖面超过95%,年底将全面完成。五年坚持不懈的村庄环境整治,改善了农村生产生活生态条件,带动了农民增收致富和城乡资源要素有效流动,取得了环境、经济、社会、文化等综合效应,成为人民群众普遍认可的民心工程。建议稿提出实施村庄环境改善提升行动,建设美丽乡村。当前最紧要的是强化城乡规划引导,优化镇村布局规划,分类施策、持续推进。对规划发展的重点村,作为城镇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的配置重点,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吸引农民自愿适度集中居住,建设康居村庄。对规划发展的特色村,突出乡村特色风貌塑造,保护历史文化、传统肌理和自然景观,彰显乡村美景和田园风光,培育美丽村庄。对一般自然村,主要是保障居民基本生活条件,达到整洁村庄标准。
总的来看,这几年我们着重抓了城市和村庄的环境整治,取得了明显效果,与之相对照,作为城乡纽带的小城镇则成了环境面貌的“洼地”。建议稿同时提出要推进小城镇环境改善。这就是要突出重点中心镇及特色镇发展,强化产业支撑,完善公共服务,推进管理精细化,保护有传统记忆的街巷、空间和建筑,加强当代地域特色塑造,提升建设品位档次,通过“十三五”时期的努力,形成100个左右富有活力的重点中心镇、100个左右地域特色鲜明的特色镇,实现所有小城镇环境面貌普遍改善。
第九,关于实行能源和水资源消耗、建设用地等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中央“十三五”规划建议提出双控行动,对江苏这样一个经济体量大、自然资源少、环境容量小的省份来说,具有特殊针对性和现实紧迫性。建议稿明确,“十三五”期间要实现生态省建设目标,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三大行动计划,实行能源和水资源消耗、建设用地等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这都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招、硬招。能源方面,以煤为主的能源消费结构对环境容量、生态系统带来很大压力。我们从2010年开始实施能源消费总量、煤炭消费总量、能源强度控制行动,目前均已达到国家下达目标的时序进度,但节能降耗是一个长期过程,能源革命、技术进步正在创造新的机遇,同时在燃煤机组改造、煤炭清洁利用、燃油品质升级、船舶用油改气改电等方面也存在较大空间,只要把准重点方向,持续加大力度,我们就能够在结构优化、供需两利的基础上实现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水资源方面,局部地区水资源短缺、水环境污染、水生态退化等问题突出。“十二五”时期我们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取得了积极成效,但水资源形势仍然严峻。“十三五”期间,必须根据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要求,建立健全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对取水、用水、耗水、排水实行全过程控制,既要控总量,更要控效率和污染物排放,不断提高水资源利用水平和综合效益。建设用地方面,土地开发强度偏高、土地资源约束趋紧。必须实施建设用地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逐步实施新增建设用地减量化,严格控制建设用地总量,确保不突破国家规划调整后下达的规模。大力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同一乡镇范围内村庄建设用地布局调整、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推进存量建设用地内涵挖潜和高效配置,提升节地水平、产出效益,“十三五”期间单位建设用地地区生产总值占用率显著下降,产出效益明显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