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早在2004年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就建立了“监管联席会议制度”,遇到重大综合监管问题,及时协商并作出各监管部门的统一决策。但这个机制是以三家监管机构签署“备忘录”的办法形成的,形同虚设,并未发挥真正的协调作用。这次建立金融监管协调部际联席会议制度与以前的“备忘录”有所不同,一是该制度由国务院正式批准,提高联席会议的权威性,二是明确由人民银行牵头,各金融监管部门的一把手为金融监管协调部际联席会议的成员,强调了人民银行在金融综合监管中的作用。增加了联席会议的可操作性。
本*文@内-容-来-自;中_国_碳^排-放*交-易^网 t an pa i fa ng . c om
尽管金融监管协调部际联席会议会增强各监管部门之间的协调,对重大综合监管事项会协商解决,但联席会议制度毕竟是非常设机构,只是定期不定期以召开联席会议的方式进行监管协调,而且其成员都是各监管部门的一把手,他们同是部级单位,平起平坐,会增加协调难度。
为了有效协调各监管部门的关系,我们建议在金融监管协调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基础上,建立常设的金融监管协调机构。这个机构在国务院层次建立,主席可由主管金融的国务院副总理或国务委员兼任,其成员有各监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此机构可称为中国金融监管协调委员会,此委员会并不参与日常监管工作,只是定期或不定期就金融监管中的重大问题进行讨论和做出决定,协调各监管部门的关系和跨部门监管事宜。由于这个机构是超部门协调机构,会增强协调的权威性,提高协调效率。
最终中国应当走金融统一监管或综合监管之路,变分业监管为统一监管。建立统一监管、分工协作、伞形管理的金融监管体系(参见曹凤岐等著:《金融市场全球化下的中国金融监管体系改革》,经济科学出版社2012年11月出版。该书是是教育部社科重大课题攻关项目《金融市场全球化下的中国金融监管体系研究》(项目批准号:07JZD0010)的最终研究成果)。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a np ai fan g.com
中国金融监管协调委员会只是一个过渡机构。我们建议在条件成熟时,在中国金融监管协调委员会的基础上,建立具有政府管理职能的中国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金监会”),进行综合金融管理,负责统一制定我国金融业的发展规划,通盘考虑和制订金融法律、法规,协调监管政策和监管标准,监测和评估金融部门的整体风险,集中收集监管信息,统一调动监管资源。通过统一的监管机构,对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和其他金融部门和金融市场进行监管,以维护金融业和金融市场稳定发展。中国金监会对中国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进行统一监管。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_碳0排0放^交-易=网 ta n pa i fa ng . co m
现在的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变成金监会的下属的分业监管部门,分别对银行业、证券业和保险业和相应的金融市场进行监管。金监会制订金融监管政策和法规,协调各监管机构之间的关系。 本*文@内-容-来-自;中_国_碳^排-放*交-易^网 t an pa i fa ng . c om
中央银行仍然担任部分金融监管职能。即中央银行除了制订和执行货币政策外,还负责监管货币市场和外汇市场。形成中国金监会与中央银行共同进行金融监管的“一行一会”监管体系。 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tan pai fang . com
【版权声明】本网为公益类网站,本网站刊载的所有内容,均已署名来源和作者,仅供访问者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之用,如有侵权请权利人予以告知,本站将立即做删除处理(QQ:519990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