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2014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全文细则

文章来源:中国碳排放交易网2014-07-10 14:40

(四)加大机动车污染防治力度。强化黄标车执法管理,采取逐步扩大限制通行区域、通行时间,加强联合检查、执法管理力度,加快淘汰黄标车、报废车辆进度。强化机动车环保
检测,严格黄标车、无标车上路行驶,限制外省区黄标车流入我区。做好行政区域内注册黄标车数量排查统计工作,全面供应符合国家第四阶段标准的车用柴油。(责任单位: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宁东基地管委会,自治区公安厅、经济和信息化委、财政厅、交通运输厅、商务厅、质监局、工商局、环境保护厅。) 本`文@内-容-来-自;中_国_碳排0放_交-易=网 t an pa ifa ng . c om

(五)推进农业和农村污染减排。加快推进农村畜禽养殖区污染防治,鼓励引导养殖专业户适度集约化经营,畜禽养殖场(区)应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并全面建设和配备畜禽养殖排放物集中处理设施,逐步推行畜禽粪便的统一收集、集中处理。全面完成国家和自治区下达的畜禽养殖污染防治重点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宁东基地管委会,自治区农牧厅、农垦局、环境保护厅。) 本%文$内-容-来-自;中_国_碳|排 放_交-易^网^t an pa i fang . c om

(六)建立健全监测体系。各地要督促有条件的企业尽快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设备,并与环境保护部门联网。配套企业自行监测信息公开操作规程和推进措施,提高监督性监测结果的准确性和权威性;要加强自行监测信息发布运行管理,采取有效措施,督促企业及时通过信息发布平台发布自行监测信息,及时按要求发布监督性监测信息,确保自动监测传输率达到75%、自动监测公布率达到80%、监督性监测公布率达到95%。(责任单位: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宁东基地管委会,自治区环境保护厅。) 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 t a npai fa ng.com

(七)强化环境执法和责任追究。不断强化环境保护执法,加强排污企业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监管,对偷排、漏排和超标排放企业实施高限处罚,采取零容忍、重打击,确保已建成投运的减排工程正常发挥减排效益。加大排污费征收力度,作到“应收尽收”。加强对在线监测设施、中控设施的监管,国家和自治区重点监控企业在线监控设施必须安装到位、验收到位,城市污水处理厂、企业自备电厂、水泥企业污染治理中控设施必须进行全面改造,设施建设和数据保存全面达到国家要求。严格查处在线监测弄虚作假行为,提高在线监控设施管理水平,促进企业稳定运行污染治理设施,减少污染物排放。严格落实自治区环保行动计划和宁东环保行动计划,认真开展宁东地区污染源调查,加快推进排污许可试点工作,提高重点行业污染减排监管水平。严格落实污染减排行政告诫、检查考核等制度,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力、任务落实滞后的地区和企业实行最严格的区域限批和企业限批,并追究责任。(责任单位: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宁东基地管委会,自治区环境保护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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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开展污染减排工作创新。进一步完善和实施污染减排动态监控全面量化管理,按季度分析各市县(区)、工业园区、重点企业经济运行与污染物排放状况,及时进行预警和调控。全面完成自治区及5个地级市、宁东基地大气环境容量和水环境容量研究工作,为污染减排工作由目标总量控制向容量总量控制奠定基础。严格落实脱硫脱硝电价政策,实行绿色电力调度。全面开展重点行业后评估工作,为排污交易实施、核定企业初始排污权、规范排污口建设等工作奠定基础。规范企业排污行为,纠正违反环评、“三同时”制度、超总量排污的现象,挖掘减排潜力,消化新增排放量。(责任单位: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宁东基地管委会,自治区环境保护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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