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的意见

文章来源:中国碳排放交易网2014-03-09 10:19

3.推进工业企业减排工程建设。加大重点工业污染源治理力度,特别是加强火电、水泥、冶炼、造纸、印染等重点行业污染整治,督促列入“十二五”减排计划的工业企业完成治理和改造任务。深化工业废气治理,严格执行二氧化硫、烟尘、氮氧化物等大气污染物排放地方标准,进一步抓好重点行业脱硫脱硝工程建设,2014年底前全市所有新型干法水泥窑和单机容量10万千瓦以上燃煤机组均应配套建设炉外脱硝设施,改造不能高效运行的原有脱硫设施,拆除所有火电机组的脱硫烟气旁路,所有脱硫、脱硝设施均应安装分散控制(DCS)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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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加快落实机动车减排措施。公安、财政、交通运输、环保、经济和信息化、商务等部门要强化机动车排气监管,合力推进减排措施落实。严格执行机动车环保准入条件,新注册和外地转入机动车必须达到国家和山东省规定的环保标准,控制重型载货车辆增长。积极推行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对未取得环保检验标志的机动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予核发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交通运输部门不予办理运营机动车定期审验合格手续,确保全市机动车环保检测率达到80%以上。建立全市机动车排气管理信息系统,推进机动车排气检测机构规范化运营,强化对机动车尾气排放路检力度。实行黄标车限制通行制度,自文件下发之日起烟台市市区建成区禁止黄标车通行,适时出台县(市)黄标车禁行方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未取得环保检验标志和违规进入禁行区域的黄标车,依法予以查处。实行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制度,市级财政设置专项资金,对自愿提前淘汰的黄标车经审核符合规定条件的,给予资金补贴,2015年底完成国家、省明确提出的淘汰2005年之前注册营运黄标车任务目标(对同等注册时间的大中重型黄标车2014年底前完成淘汰工作)。大力推进城市公交车、出租车、客运车、运输车(含低速车)集中整治和更新淘汰。制定国四成品油供应方案,2015年1月1日前全面供应符合国四标准车用柴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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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强化环境监管。完善污染源在线监控平台建设,解决减排设施运行管理中的突出问题。采取重点监测、错时监测和夜间监测相结合,对废水废气处理不达标、设施运行不正常、污泥处置不规范等行为,视情节予以责令限期整改、区域限批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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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保障措施 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tan p a i fang . com

(一)加强监督考核。各级政府(管委)主要负责人作为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第一责任人,要把减排工作任务落实到具体项目、时限、人员,推动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有效开展。市政府将进一步健全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定期督查通报制度、未按期完成减排工作任务县市区临时区域限批制度和减排工作推进不力单位专项约谈制度。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tan pai fang. com

(二)强化政策引导。市县两级财政要加大财政性资金“以奖代补”和“以奖促治”力度,推动企业和社会资本投入污染减排领域;落实“高污染、高耗能、高耗水”企业和落后产能退出奖励和惩罚性价格政策,落实重污染企业关停搬迁、再生水利用管网建设、能源结构调整和清洁能源替代等优惠补偿政策,对地方电力企业脱硫脱硝、水泥企业脱硝、畜禽养殖治理等项目和有机肥厂建设等给予适当补助。强化对环境友好工艺和环保设备生产企业的信贷支持,充分发挥经济政策的引导和促进作用,增强企业减排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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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制定具体计划。各县市区要结合实际,对各项工作要求逐一梳理,明确目标,以强力推进减排项目为突破口抓好存量削减工作。要根据部门职能分工确定工业、生活、农业及交通运输领域减排工作牵头部门,组织有关责任部门制定具体工作计划,细化目标,分解任务,定期督查,扎实推进辖区内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 夲呅內傛莱源亍:ф啯碳*排*放^鲛*易-網 τā ńpāīfāńɡ.cō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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