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明问答:北京市生态环境局等8部门关于印发《北京市碳足迹管理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章来源:气候处碳交易网2025-12-11 09:56

  一、什么是产品碳足迹
 
  产品碳足迹指产品系统中温室气体排放量和温室气体清除量之和,以二氧化碳当量表示,并基于气候变化这一单一环境影响类型进行生命周期评价,是衡量生产企业和产品绿色低碳水平的重要指标。
 
  二、制定本方案的背景依据是什么?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将构建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作为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加快构建碳排放双控制度体系工作方案》(国办发〔2024〕39号)进一步明确了建立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相关任务要求,加快推进碳足迹工作。2024年5月,生态环境部等十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建立碳足迹管理体系的实施方案》,明确了全国碳足迹管理的总体目标、核心制度与重点任务,为地方实践提供了重要指引。
 
  2024年7月,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全面建设美丽北京加快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推进碳排放统计核算和碳足迹管理工作”;2025年北京市政府工作报告将“完善减碳激励约束机制,建立碳足迹管理体系”列为年度重点工作任务。
 
  为落实国家和本市决策部署,结合本市实际,研究制定了《北京市碳足迹管理体系建设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三、方案如何设定工作目标?
 
  到2027年,本市碳足迹管理体系初步建立,制定发布10个以上重点产品和典型服务碳足迹核算方法的标准或技术规范,完成15个产品或服务的碳足迹认证,培育一批专业服务机构。
 
  到2030年,本市碳足迹管理体系更加完善。
 
  四、北京市碳足迹管理体系包含哪些方面?
 
  主要包括六个方面:一是建立碳足迹管理标准或技术规范;二是建立重点产品和服务碳足迹因子库;三是推动建立碳足迹管理服务平台;四是开展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五是探索碳足迹分级评价管理;六是鼓励主动披露碳足迹信息。
 
  五、北京市产品碳足迹核算标准或技术规范侧重于哪些产品和服务?
 
  围绕新能源汽车、液晶面板、氢能、电子电器、酒店服务、物流服务等重点产品和服务,从五个方面开展碳足迹管理标准或技术规范研究,包括碳足迹核算、因子库建设、标识认证、分级评价、信息披露等。
 
  六、碳足迹应用场景都有哪些?
 
  碳足迹应用场景包含五个方面。一是支持重点企业和区域先行先试。鼓励重点行业企业、国企和有条件的区开展碳足迹管理体系相关建设。二是推动碳足迹与碳排放管理政策协同。鼓励将碳足迹纳入低碳技术项目、绿色低碳典型案例、零碳园区、绿色工厂及服务业绿色评价等工作中。三是促进碳足迹与市场机制的衔接。推动碳足迹因子数据与本市碳市场相关数据相互校验、互为补充,促进碳足迹在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本市碳普惠项目开发中的应用。四是探索碳足迹在绿色消费中的应用。在政府采购、招投标中落实好碳足迹管理相关要求。五是支持碳足迹在绿色金融领域应用。引导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研究推进产品碳足迹在气候投融资等绿色金融重点支持领域的应用。
 
  七、应从哪些方面提升碳足迹基础能力?
 
  碳足迹基础能力包括四个方面:一是保障碳足迹数据质量,优先选用具有计量溯源性的数据。二是培育碳足迹服务人才和产业,推动高水平、国际化碳专业服务机构聚集。三是积极推动区域及国际合作。四是加强碳足迹数据安全管理。
 
  八、如何保障《方案》措施落实?
 
  一是加强工作统筹。市生态环境部门牵头,会同市各有关部门共同推进本市碳足迹管理体系建设和落地应用。二是强化政策激励。探索实施差异化支持政策。鼓励有条件的区探索政策支持工具创新。支持碳足迹因子数据库和管理服务平台建设。三是做好宣传推广。利用相关活动等推广碳足迹相关政策,营造全民支持、参与、践行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的良好社会氛围。
 
【版权声明】本网为公益类网站,本网站刊载的所有内容,均已署名来源和作者,仅供访问者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之用,如有侵权请权利人予以告知,本站将立即做删除处理(QQ:51999076)。

省区市分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省会城市碳交易所,碳市场,碳平台)

华北【北京、天津、河北石家庄保定、山西太原、内蒙】东北【黑龙江哈尔滨、吉林长春、辽宁沈阳】 华中【湖北武汉、湖南长沙、河南郑州】
华东【上海、山东济南、江苏南京、安徽合肥、江西南昌、浙江温州、福建厦门】 华南【广东广州深圳、广西南宁、海南海口】【香港,澳门,台湾】
西北【陕西西安、甘肃兰州、宁夏银川、新疆乌鲁木齐、青海西宁】西南【重庆、四川成都、贵州贵阳、云南昆明、西藏拉萨】
关于我们|商务洽谈|广告服务|免责声明 |隐私权政策 |版权声明 |联系我们|网站地图
批准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信息部 国家工商管理总局  指导单位:发改委 生态环境部 国家能源局 各地环境能源交易所
电话:13001194286
Copyright@2014 tanpaifang.com 碳排放交易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国家工信部备案/许可证编号京ICP备2024055651号-1
中国碳交易QQ群: 6群碳交易—中国碳市场  5群中国碳排放交易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