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达峰
碳中和综合评价考核办法》明确,根据评价考核结果对有关省级地区进行约谈、通报提醒、通报表扬。其中,评价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省级地区党委和政府应限期整改,逾期整改不到位的视情由中央组织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进行约谈;评价考核结果为“合格”但部分指标不达标的,由有关指标评价考核负责部门进行通报提醒;评价考核结果为“优秀”或者单项指标表现突出的,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进行通报表扬和宣传推广。评价考核结果将作为省级地区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和有关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选拔任用、监督管理的重要参考。
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进一步细化工作举措,科学有序开展评价考核,将评价考核作为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
绿色转型的重要抓手,并根据形势变化和工作需要不断完善调控方式,确保如期实现碳达峰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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