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碳债券资金直接用于国家核证节能减排的项目

文章来源:中国经济导报2014-08-02 17:59

        但是从另一方面来看,碳债券募集资金的间接作用也不能忽视。在碳资产交易市场完善、交易活跃的条件下,募集资金可以通过参与碳资产交易市场的方式,间接地增加节能减排的资金供给,例如参与碳资产经营的资产管理公司发行的金融债券。因此,这种间接方式立足于以碳资产金融属性为基础的金融创新,并且体现出发行企业经营活动与碳市场具有较高的相关性。 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tan p a i fang . com

        从中广核债券的实践来看,我国已经开始进行这种创新。虽然中广核中期票据募集10亿元资金全部用于偿还公司本部或中广核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银行贷款,募集资金用途未直接体现与节能减排活动相关联,但是募集说明书中强调了企业碳金融资产与企业经营的相关性,即自有碳资产对于企业经营的影响。虽然这种创新尝试尚不能完全反映市场客观情况,其发行基础与碳资产的相关程度仍然较低,但是有可能成为未来我国碳债券发展的重要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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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此,笔者认为,碳债券能否有效推动节能减排不完全取决于资金的直接用途,而体现于资金能否通过碳交易等市场机制得以有效配置。在碳金融市场发展初期,实现这一目标仍需要更多的政策引导。笔者认为,一方面在注册或审批过程中,应着重考量债券募集资金与碳金融市场的相关性。相关性既体现在募集资金直接用于能够获得国家核证自愿减排认证的有关节能减排项目上,并要求发行主体披露项目的运营情况,使债券监管部门和投资者更清晰地了解和跟踪节能减排项目,实现社会引领示范效应;另一方面,也要允许发行主体提高对碳金融市场的参与程度,提高节能减排项目、碳资产经营管理在企业经营中的比重,缩短募集资金与节能减排的距离,通过碳市场机制配置更为广泛的资金。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tan pai fang. com

        从碳债券的产品定价来看,既要降低债券发行主体的融资成本,又要兼顾投资者的收益 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 a np ai f an g.com

        融资主体倾向于以所能实现的最低的成本获得资金的使用权,投资者愿意将资金配置在收益高、风险低的领域,在信用债市场通常主体评级高的企业更容易以较低的价格发行债券,而主体评级较低的企业通常遭遇发行困难的局面。中广核碳债券采用“固定利率+浮动利率”的定价方式,固定利率作为债券投资人的保底收益,而浮动利率实现项目投资者与债券投资人分享核证自愿减排量的收益,与债券存续期内中广核5个风电场每年节约的碳指标在深圳能源交易所出售获得的利润正相关,浮动收益在5BP至20BP之间,相当于内嵌了碳收益期货的金融属性。这种利率结构的设计即体现了投资人主动承担推动经济低碳发展的责任,又为碳债券利率低于市场同级别债券利率做了补偿,开拓了债务资本市场与碳交易市场相结合的新篇章。若未来可大规模推进,在一定程度上能够促进金融体系和资本市场向低碳循环经济导向下的新型市场转变。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tan pai fang . c o m

        作为一种针对直接投资者的融资手段,狭义的碳债券充分利用碳资产的金融属性开发的金融产品,不再拘泥于资金是否直接投向节能减排项目,而是尝试遵循市场对于碳金融资产的定价机制,将债券发行主体资质、偿还能力、投资者收益与碳金融资产挂钩,通过直接融资手段,利用成熟的碳金融市场达到配置资源的目标。虽然在现有发行制度框架下,碳债券的发行与碳金融的相关程度还有待提高,与碳金融资产的挂钩方式还需要更加丰富和建设性的创新,对于支持节能减排活动还具有一定局限性。但是,随着政策引导不断加强,市场碳风险定价等机制逐渐完备,投资者对碳金融产品的认可程度的提高,企业碳债券作为以金融市场手段引导多元化资本投向节能减排的重要工具的作用将更加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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