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国家绿色发展基金:增添生态文明建设新“引擎”

文章来源:环境保护程亮 陈鹏 逯元堂2020-07-23 15:52

国家绿色发展基金的意义与架构

 
2020年设立的国家绿色发展基金能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增信和让利作用,可以吸引更多社会资本投入绿色发展重点领域,对提升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有重要示范引领作用。
 
 
设立国家绿色发展基金的现实意义
 
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举措。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良好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在生态环境保护上一定要算大账、算长远账、算整体账、算综合账,不能因小失大、顾此失彼、寅吃卯粮、急功近利”;“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的战略位置,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当前和今后相当长一个时期,要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设立国家绿色发展基金,就是贯彻绿色发展理念、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举措。
 
破解绿色发展投融资瓶颈的重要方式。我国在污染治理项目和产业发展方面,存在严重的融资难题。由于相关企业规模普遍较小,一般不具备上市资格,只能利用银行贷款和商业信用等融资方式。即便是能够进行银行贷款,也常常需要付出高昂的成本,不仅要上浮贷款利率,而且还要向担保公司、贷款银行支付不菲的担保费、抵押资产评估费、财务顾问费、业务咨询费等额外费用。设立国家绿色发展基金,可发挥中央财政投入的杠杆效应、乘数效应,引导资金流向生态环境领域,不仅能给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资金支持,同时还能创新生态环境领域投融资方式,也能有力缓解环保行业融资难困境,这对发展环保产业、增强生态环境治理新动力、推动生态环境治理迈向中高端水平、促进环境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都具有重大意义。
 
推动生态文明与美丽中国建设的基础保障。中国经济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绿色发展是应有之义。目前,我国生态环境治理资本市场尚不健全,社会资金承担风险的能力还有限,需要在基础性、公益性生态环境领域和商业性生态环境领域之间建立信用传递机制。政府引导资金可以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充分体现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特色,推动生态环境市场整体繁荣,引导社会资金投入生态文明与美丽中国建设,运用市场机制实现节能环保和绿色发展,促进绿色科技创新和环境技术扩散,在环境与发展双赢格局中实现“绿色复苏”。
 
 
国家绿色发展基金的基本架构
 
国家绿色发展基金规模。国家绿色发展基金由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和上海市人民政府三方共同发起设立。首期基金总规模为885亿元,其中除了中央财政出资的100亿元,还包括长江经济带沿线11省(市)、部分金融机构和相关行业企业筹集的资金。基金首期资金募集充分体现了政府和企业的多元性。基金在首期存续期间主要投向长江经济带沿线11省(市),同时适当投向其他区域。
 
国家绿色发展基金定位。按照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总体要求,国家绿色发展基金从国家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建设的具体部署出发,坚持国家战略与市场体系相结合,发挥杠杆导向作用,以市场化手段解决污染防治、生态修复等绿色发展中的融资问题,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融资支持,促进污染治理、生态修复等绿色产业发展和经济高质量发展。
 
国家绿色发展基金投向。国家绿色发展基金重点投向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生态修复和国土空间绿化、资源能源节约利用、绿色交通、清洁能源等绿色发展重点领域。据悉,国家绿色发展基金已储备战略功能类、股权投资类、子基金类项目80个左右,将对污水处理、垃圾焚烧、危废处理、清洁能源、电池回收利用、充电桩等十几个细分行业进行分类支持。
 
国家绿色发展基金运作方式。国家绿色发展基金按照市场化原则实行专业化管理。基金采取公司制形式,成立“国家绿色发展基金股份有限公司”,按照市场化要求运作。基金采取多元化投资方式,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和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采用股权投资、基金注资等方式进一步吸引社会资本投入,推动建立多元共治的生态环境保护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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