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0264号提案的答复(关于推进江苏省绿色金融生态体系可持续发展的建议)

文章来源:未知碳交易网2020-07-21 21:54

刘哲宁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我省绿色金融生态体系可持续发展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当前工作开展情况
 
发展绿色金融,是实现绿色转型发展的重要措施,也是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内容。近年来,我局与省有关部门加强联动,通过绿色金融促进绿色产业发展,加快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提升经济增长潜力。
 
(一)构建绿色金融政策体系。为贯彻落实《关于深入推进绿色金融服务生态环境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苏环办〔2018〕413号),2019年,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会同省生态环境厅等七部门共同印发《江苏省绿色债券贴息政策实施细则(试行)》等四个文件,在全国率先研究出台绿色金融专项奖补政策。今年以来,省地方金融监管局联合省生态环境厅、省财政厅印发《关于深入推进“环保贷”工作的通知》,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加强部门间协作配合。在省综合金融服务平台上线“环保贷”申请端口,引导市、县有关部门加强培训宣传,开展政、银、企对话对接,提升“环保贷”业务知晓度。二是扩大受理银行范围。增加省联社等4家合作单位,有效提升“环保贷”覆盖率。三是做好项目对接服务。引导市、县有关部门积极培育各类生态环保及绿色产业项目,让更多项目享受风险补偿和利率优惠政策。四是注重考核动态评价。建立“月调度、季通报、年评价”制度,对各地、各合作银行“环保贷”投保情况开展成效评价。2019年,省生态环境厅印发《江苏省企业环保信用评价暂行办法》,对企业环保信用状况进行实时动态评价,实行满分12分的滚动记分制度,建立全省统一的企业环保信用评价系统,并将评价结果向社会和金融机构公开,鼓励金融机构向信用良好的企业提供金融支持。近年来,江苏银保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绿色信贷指引的通知》(银监发〔2012〕4号)、《中国银监会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能效信贷指引的通知》(银监发〔2015〕2号)、《中国银保监会关于推动银行业和保险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银保监发〔2019〕52号)要求,推动辖内银行保险机构提升绿色金融专业服务能力,鼓励绿色信贷创新,加快发展绿色保险。全面建立绿色信贷、绿色保险统计报送制度,通过监测扩容、培训交流、督促检查等形式,积极推动辖内绿色金融工作开展。截至2019年末,全省主要银行业金融机构绿色信贷余额11622.1亿元,同比增长26.2%,高于同期各项贷款增速11.4个百分点;辖内保险机构为全省近8000家企业提供环境污染责任保险风险保障88亿元。
 
(二)构建绿色金融信用体系。人民银行南京分行会同生态环境部门积极推动全省环保信息的采集与应用工作。目前,环保信息数据交换暂在各地市生态环境部门和人民银行之间进行,由各地市生态环境部门提供企业环境行为等级信息,当地人民银行征信管理部门将信息录入一代企业征信系统“大事记”中。各金融机构根据企业信用报告中的环保评价结果制定相应信贷审批方案,合理配置信贷资源:对“绿色”“蓝色”等鼓励类环保型企业,积极给予信贷支持;对被评为“红色”“黑色”等级的企业,实行更为严格的信贷准入标准,严格控制贷款规模,禁止向“红色”“黑色”等级企业发放除更新改造治污减排设施外的任何新增贷款;对限期整改不到位的“黑色”等级企业,在确保信贷资产安全的前提下,逐步收回存量贷款。江苏银保监局积极推动环保信用信息共享和应用,加强与省生态环境厅的沟通协调,定期共享企业环境保护违法违规、环保信用评价以及相关贷款信息,指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对我省不同环保信用评价等级企业实行差异化信贷政策,指导保险机构根据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结果调整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费率,指导辖内银行机构积极配合全省化工企业及化工园区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及时进行环保风险排查,有序推动化工园区授信企业风险管控工作。各银保监分局根据当地政府需要推进绿色金融相关工作,无锡银保监分局联合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修订出台《无锡银行业服务实体经济监管评价办法》,新增绿色金融额外加分项目;南通银保监分局配合当地政府妥善处置了部分企业因环保问题引发的大额授信风险。
 
(三)构建绿色金融激励体系。人民银行南京分行持续开展绿色信贷业绩评价工作,按季度对江苏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绿色信贷业绩评价工作,并自2019年一季度开始将评价结果纳入宏观审慎评估框架;2019年8月,对“江苏法人银行业存款类金融机构绿色信贷业绩评价定性指标体系”进行修订,将原有四大类25项指标精简至15项指标,并于2019年三季度起实施,引导法人金融机构提高绿色金融服务的针对性及有效性。省财政厅逐年加大节能环保投入,与省有关部门积极创新财政金融政策,通过财政奖补、专项引导、贴息、风险补偿等方式,加大绿色金融扶持激励力度,引导金融资本投向绿色企业和绿色项目,率先建立了财政支持绿色金融发展的政策体系。一是全面开展“环保贷”。省财政通过设立生态环保项目风险补偿资金池,与金融机构合作开展“环保贷”业务,为省内环保企业开展污染防治、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生态保护修复及环保产业发展等提供贷款,当发生风险时,由资金池和银行按照差别化风险分担比例共同承担,以解决环保企业贷款难、利率上浮较大等问题。省财政首期投入4亿元,将撬动银行资金80亿元。截至2019年末,合作银行累计投放“环保贷”81.52亿元,共支持污染防治、节能环保服务、生态保护修复和资源循环利用等项目168个,帮助企业节省融资成本6929万元。二是兑现绿色金融奖补政策。2019年,省财政安排奖补资金1817.82万元,对符合条件的绿色债券、进入上市流程的绿色产业企业、投保的环责险、担保的绿色债券进行奖补,其中绿色债券贴息600万元,绿色产业企业上市奖励480万元,绿色担保企业奖励30万元,环责险保费补贴707.82万元。三是绿色PPP项目稳步推进。积极利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助力全省绿色环保和节能减排项目建设。截至目前,全省已入库的环保类PPP项目累计为131个,总投资超过1280亿元,其中南京城东、仙林污水处理、江阴黑臭水体整治、海安沼气发电等55个项目已经完全落地,落地总投资达453.3亿元,吸引社会资本达365.13亿元。
 
(四)构建绿色金融服务体系。一是开展金环对话,架起金融环保沟通桥梁。2019年,省生态环境厅会同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财政厅举办两次“金环”对话会,邀请金融机构和环保企业参会,致力于破解绿色金融产品不丰富、信息不对称等难题。2019年1月举办环保项目银企对接专场,现场促成159家企业、185个项目对接合作,意向融资额达169亿元。2019年12月的“金环”对话会,多家金融机构和企业参加,省生态环境厅公布秋冬季环保执法行动计划,通报2019—2020年秋冬季错峰生产及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豁免企业名单,就金融机构规避环保风险进行提示,多个重大项目在会上签约。二是推动金融机构完善绿色金融专营体系。江苏银保监局鼓励商业银行设立绿色金融事业部。目前兴业银行南京分行、江苏银行、南京银行、紫金农商行等机构已分别设立环境金融中心、绿色金融事业部、绿色金融中心等专营部门;人保财险江苏省分公司在多个地市设立政府项目部、科技支公司,积极开拓绿色保险业务。银行机构积极创新融资方式,通过各种渠道支持绿色产业,辖内主要银行业金融机构或依托总行或自行制定本行绿色信贷战略规划、绿色信贷管理办法等制度文件,明确绿色信贷业务发展重点。部分银行机构在信贷管理系统中实现绿色信贷业务识别分类;部分银行机构根据总行要求实施环境与社会风险问责制度,进一步强化绿色信贷内控风险管理。建设银行江苏省分行、南京银行等机构将绿色信贷纳入KPI、全面风险管理评价等多项考核。三是创新产品和服务,支持地方绿色发展。江苏银保监局督促银行保险机构结合江苏产业特点,加强内外部合作,持续推出专业化、特色化绿色综合金融产品及服务,促进江苏经济结构优化升级。主要银行机构持续推出“环保贷”“排污权抵押贷款”“固废贷”“低排贷”和“光伏贷”等绿色金融产品,不断完善绿色金融产品体系。江苏银行、兴业银行南京分行、民生银行南京分行与省生态环境厅、省财政厅签订“环保贷”合作协议,至2019年末已有168个“环保贷”项目实现贷款投放,累计贷款金额81.52亿元。江苏银行与财政部清洁发展机制基金管理中心、省财政厅合作设立的“绿色创新投资项目”落地4笔,总金额3.36亿元。南京银行与法国开发署(AFD)签署国内首笔非主权贷款合作协议,AFD同时向南京银行提供绿色金融能力建设和专业技术支持。人保财险江苏省分公司积极开拓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在无锡、南通多地组建环评专家团队,为全省重点企业提供环境安全评估。无锡近10年来累计为7500多家企业进行风险现场勘查与评估,帮助企业排查出环境污染安全隐患3.75万个,发现问题6.5万个,提出环境安全相关建议7.4万条。
 
(五)构建绿色金融在线服务平台。江苏省综合金融服务平台是面向全省企业的一站式融资对接平台。运行两年来,已对接332家金融机构,上线2132个金融产品,平台注册企业超过37万家,累计撮合融资12.9万笔、涉及金融9800多亿元,在中小企业金融服务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成为全省普惠金融服务的“主战场”。2019年,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不断提升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功能,延伸到绿色金融领域,在第二次金环对话会上,与省生态环境厅共同开通“江苏省生态环境金融服务子平台”,引导金融机构上线“环保贷”等政策性产品,加大金融对环保类企业服务支持力度。在第三次金环对话会上,推动省联合征信公司与省生态环境厅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子平台试运行以来,已成功对接9.2亿元。
 
(六)积极推进绿色金融先行先试。近年来,我省先后在全国率先成立了省级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和中研绿色金融研究院,发挥专业机构研究优势,借助专家智库力量,因地制宜指导有关地区探索了一些绿色金融发展新思路新路径。同时,加快探索绿色金融促进经济转型升级的有效途径和方式,并积极争取创建宜兴绿色金融创新改革试验区,时任江苏省副省长王江同志曾亲自带队赴人民银行总行汇报争取支持。
 
二、下一步工作举措
 
您对绿色金融生态体系可持续发展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建议,部分工作省有关部门已经开展。下一步,我们将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发展绿色金融的决策部署,积极吸收您提出的意见建议,继续推进绿色金融体系建设,加大政策引导力度,促进我省绿色金融高质量发展。
 
一是完善绿色金融信用体系。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升级到二代后,将推动环保评价信息录入方式的升级,使其由手工录入转变为通过电子表格模板导入,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和数据质量;争取扩大环保信息的采集范围,将环保方面的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信息纳入二代征信系统。
 
二是强化绿色金融激励约束机制。人民银行南京分行持续开展绿色信贷业绩评价工作,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完善绿色信贷管理,加大金融支持绿色产业力度。江苏银保监局推动辖内银行保险机构完善绿色信贷、绿色保险管理办法,提升绿色金融综合服务能力和风险防控能力,引导银行保险机构加强绿色金融产品创新,支持绿色、低碳、循环经济发展。省财政厅克服疫情对财政收入的不利影响,尽可能继续增加财政投入,安排资金支持绿色担保、绿色债券和绿色保险业务;强化政银合作,针对不同企业不同发展阶段的需要,配合相关部门推动绿色金融产品创新,丰富市场产品供给,更好地服务绿色金融发展;设立“江苏省土壤污染防治基金”,引导社会资本投资土壤污染防治,支持土壤修复治理产业发展;积极参与设立国家绿色发展基金,支持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修复;推动建设“绿色金融+大数据”绿色金融综合服务平台,降低绿色金融管理成本,促进绿色金融更快更好地发展。
 
三是推动绿色金融产品创新。积极推广排污权、项目收益权、股权等新型抵押融资产品,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基于清洁发展机制(CDM)、能源合作管理(EMC)等不断创新企业绿色融资模式。继续推动绿色金融债、绿色信贷资产证券化等产品落地江苏。
 
四是做好项目储备。结合民生领域补短板等工作,发动各地生态环境部门,积极培育各类生态环保及绿色产业项目,做好项目储备入库工作,为绿色金融工作夯实基础。
 
五是加强风险防范。深入开展企业环保信用评级工作,将评级结果与金融机构共享,定期通报环保执法计划,帮助金融机构规避风险。
 
六是组织开展金环对话活动。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将会同省生态环境厅等部门,通过召开政银企座谈会、推介会等多种方式,引导金融机构发展绿色信贷,鼓励商业银行开发绿色金融产品,完善环保项目贷款风险分担机制和绿色信贷风险监测评估机制,争取政策性银行绿色信贷。
 
七是持续做好上市培育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新《证券法》,抓住创业板注册制改革和新三板公开发行两大政策机遇,加强绿色拟上市后备企业培育工作,支持符合条件的绿色企业上市和再融资,支持发行绿色企业债券。
 
八是积极发展绿色担保业务。探索建立中小企业绿色集合债担保风险补偿机制,引导各类社会资本参与环境综合整治、污染场地修复、生态保护修复项目,探索公益性生态项目盈利模式。
 
九是提升金融服务平台服务效能。加大省综合金融服务平台生态环境金融服务子平台运用普及力度,推动环保数据在征信领域应用实践,努力在推动绿色金融发展中发挥更大作用。
 
最后,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也请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给予指导和监督。
 
江苏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0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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