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志轩:尽早推动“双控”转变 更好发挥碳市场作用

文章来源:中国电业与能源张正 刘光林2022-09-09 09:42

部门规章相对于全国碳市场显得效力不足

 
《中国电业与能源》:在我国,全国碳市场还是一个新兴市场,下一步还有哪些方面需要做好调整和补强?
 
王志轩:当前,世界各地的碳市场仍然处于一个探索和完善的阶段,并没有一个成熟的模式可以借鉴。就我国碳市场建设而言,我认为还需要在很多方面下功夫。
 
第一,要有一个坚实的立法基础。现在,全国碳市场运行所依据的制度还是生态环境部的一个部门规章,与全国碳市场这么大容量的市场相比,法律效力显得有些不足,至少需要国务院层面出台一部法规。其实从最初考虑建设碳市场时,就着手制订这部法规了。截至目前,我本人也参与过多次有关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条例的讨论。目前还没有出台,说明还有意见分歧,但我相信这个条例会尽快出台。
 
第二,配额分配要进一步规范化、科学化。配额分配是碳交易体系的核心,应体现电力的基础性、公用性行业特点。配额分配要兼顾效率与公平,既要对高效低排放机组形成正向激励,又要为相对落后机组保留一定的生存空间。同时,还要建立配额常态调节与应急调节机制,避免碳市场对电力企业可能带来的潜在风险。
 
第三,进一步提升市场活跃度,增加成交量。要在保障能源安全的前提下研究增加新的交易品种,同时要进一步扩大纳入市场的行业范围。尽快将钢铁、建材、化工等行业纳入碳市场,要抓紧完善上述行业碳排放核算办法,成熟一个,纳入一个。每增加一个行业,碳市场的活跃度就会提高一些。
 
第四,碳排放数据核算体系要进一步科学化、精准化。逐步向在线监测过渡,运用在线监测设备,减少人为造成的误差。
 
第五,保持严格的市场监管。监管部门要进一步做好碳配额分配、碳排放清单编制以及数据报告核认等工作,保障碳交易的公平性和持续性。
 
此外,还要研究碳市场与其他市场、其他机制之间的关系,以实现相互促进。比如,研究碳市场和绿电、绿证市场之间的协调关系,避免重复激励和重复考核;研究和完善碳市场与电力市场之间的衔接关系,确保碳价通过电价实现顺畅疏导;还要研究碳市场和电力调度之间的关系。
 
在全国碳市场之外,其他地方试点碳市场仍在同步运行。在这几个试点区域内,除发电企业参与全国碳市场之外,其他企业仍然参与本区域的试点碳市场。这可以让全国碳市场和地方试点碳市场相互提供经验借鉴,互为补充。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_碳0排0放^交-易=网 ta n pa i fa ng . co m



【版权声明】本网为公益类网站,本网站刊载的所有内容,均已署名来源和作者,仅供访问者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之用,如有侵权请权利人予以告知,本站将立即做删除处理(QQ:51999076)。

省区市分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省会城市碳交易所,碳市场,碳平台)

华北【北京、天津、河北石家庄保定、山西太原、内蒙】东北【黑龙江哈尔滨、吉林长春、辽宁沈阳】 华中【湖北武汉、湖南长沙、河南郑州】
华东【上海、山东济南、江苏南京、安徽合肥、江西南昌、浙江温州、福建厦门】 华南【广东广州深圳、广西南宁、海南海口】【香港,澳门,台湾】
西北【陕西西安、甘肃兰州、宁夏银川、新疆乌鲁木齐、青海西宁】西南【重庆、四川成都、贵州贵阳、云南昆明、西藏拉萨】
关于我们|商务洽谈|广告服务|免责声明 |隐私权政策 |版权声明 |联系我们|网站地图
批准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信息部 国家工商管理总局  指导单位:发改委 生态环境部 国家能源局 各地环境能源交易所
电话:13001194286
Copyright@2014 tanpaifang.com 碳排放交易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国家工信部备案/许可证编号京ICP备16041442号-7
中国碳交易QQ群: 6群碳交易—中国碳市场  5群中国碳排放交易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