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控排企业单位何时应该履约?如何履约? 夲呅內傛莱源亍:ф啯碳*排*放^鲛*易-網 τā ńpāīfāńɡ.cōm
答:管控单位持有的配额少于主管部门应当扣减的配额数量的,应当在每年5月30日前补足;逾期未补足的,未扣减部分视同超额排放量。 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tan p a i fang . com
管控单位应当于每年6月30日前向主管部门提交配额或者核证自愿减排量。管控单位提交的配额数量及其可使用的核证自愿减排量之和与其上一年度实际碳排放量相等的,视为完成履约义务。
管控单位终止的,应当在完成碳排放量化、报告和核查后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履约义务。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tan pai fang . com
Q:如何能知道管控单位是否顺利履约? 禸*嫆唻@洎:狆國湠棑倣茭昜蛧 τāńpāīfāńɡ.cōm
答:主管部门于每年7月31日前,在其门户网站和深圳市碳排放权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网站,公布管控单位履约名单及履约状态。 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 a np ai f an g.com
Q:企业履约递交的截止日期是什么时候?
答:请遵照即将出台的《深圳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中关于履约递交时间的条款。 内-容-来-自;中_国_碳_0排放¥交-易=网 t an pa i fa ng . c om
Q:如果被纳入的企业不履行控排义务,将会受到什么惩罚? 本%文$内-容-来-自;中_国_碳|排 放_交-易^网^t an pa i fang . c om
答:被纳入的企业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足额配额履行清缴义务的,由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补交与超额排放量相等的配额;逾期未补交的,由主管部门从其登记账户中强制扣除;不足部分由主管部门从其下一年度配额中直接扣除,并处超额排放量乘以当月之前连续六个月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配额平均价格三倍的罚款。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 a npai fan g.com
Q:企业每年分配的配额是否有交易期限?
答:配额在首个交易期(2013-2015年)内均可以使用及交易。配额在交易期期满后的效力由主管部门予以核定。 本文`内-容-来-自;中_国_碳_交^易=网 tan pa i fa ng . c 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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