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排放权交易百问百答以深圳碳市场为例

文章来源:易碳家罗津2016-06-04 22:22

控排企业单位应该在什么时间递交核查报告?

Q:对于纳入碳交易体系企业,政府是否有相应的奖励政策促使企业实现减排目标? 内-容-来-自;中_国_碳_0排放¥交-易=网 t an pa i fa ng . c om

答:为了促进我市节能减排工作,市财政专门设立了市节能减排专项资金,对于节能减排成效突出的企业,市政府会出台相关奖励措施。此外,市政府支持金融机构开展以增强碳市场功能为目的的业务模式创新,开展以服务实体经济为目的的金融产品创新,开展以资助控排单位减排活动为目的的信贷和融资产品创新。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tan pai fang . com

Q:、深圳碳排放交易体系如何确保碳配额分配的公平、公开和透明?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_碳+排.放_交^易=网 t a n pa ifa ng .c om

答:为了确保配额分配的公平、公开和透明,我们建立了电子化的企业碳配额申报与分配系统,允许、鼓励并引导企业全程参与、自主选择以获得碳配额。分配全过程都有深圳市公证处全程参与和录像监督。 禸*嫆唻@洎:狆國湠棑倣茭昜蛧 τāńpāīfāńɡ.cōm

Q:深圳碳交易体系如何进行碳排放核查,核查方法学和核查机构,如何确保核查数据的客观性、真实性和准确性?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a np ai fan g.com

答:可测量、可报告、可核查是国际对温室气体排放和减排量化的基本要求。目前在国家层面还未发布温室气体MRV的标准或相关法规,为构建我市MRV机制,确保组织温室气体排放核查数据的真实可靠、统一、规范,深圳成立了温室气体排放量化、报告、核查技术标准制定23人专家组。专家组开展了MRV资料收集,研究以及标准编制工作,形成了《深圳市组织温室气体量化与报告指南》(MR)。

内-容-来-自;中_国_碳_0排放¥交-易=网 t an pa i fa ng . c om

为了确保核查数据的客观性、真实性和准确性,我市在《温室气体议定书》ISO14064-1为框架的原则基础上,对难点进行了具体注释,细化了实施步骤,结合IPCC方法学,提供了量化方法和公式、量化工具表单和报告模版,并针对深圳市重点行业编制了相应的方法学;《深圳市组织温室气体排放核查指南》(MRV)是以ISO14064-3为框架原则,综合了数家温室气体第三方核查机构的实际作业方法和经验,同时借鉴了其它体系核查的优点,针对深圳市碳交易试点的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优化和细化,编制了相应的核查过程表单和核查报告。 禸*嫆唻@洎:狆國湠棑倣茭昜蛧 τāńpāīfāńɡ.cōm

Q:什么是第三方核查机构?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网-tan pai fang . com

答:第三方核查机构是对企业碳排放量进行核对、审查的法人机构,由省发改委实行备案管理。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 a npai fan g.com

Q:深圳碳交易体系如何对第三方机构实施监管?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_碳+排.放_交^易=网 t a n pa ifa ng .c om

答:我们首先对全市的认证机构、技术服务机构进行了全面摸底,然后根据这些机构人员的资质、技术能力以及相关的工作经验进行了评级。同时为了确保核查准确、公正和完整,我们制定了深圳市第三方机构管理办法,从制度上保证了对第三方机构的规范管理与监督。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tan pai fang . com

Q:控排企业单位应该在什么时间递交核查报告? 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tan p a i fang . com

答:管控单位在提交年度碳排放报告后,应当委托碳核查机构对碳排放报告进行核查,并于每年4月30日前向主管部门提交经核查的碳排放报告。

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tan p a i fang . com

管控单位应当于每年5月10日前将经市统计部门核定后的统计指标数据提交给主管部门。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 a np ai fan g.c om

市统计部门可以委托统计指标数据核查机构对管控单位提交的统计指标数据报告进行核查。

本%文$内-容-来-自;中_国_碳|排 放_交-易^网^t an pa i fang . c om

【版权声明】本网为公益类网站,本网站刊载的所有内容,均已署名来源和作者,仅供访问者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之用,如有侵权请权利人予以告知,本站将立即做删除处理(QQ:51999076)。

省区市分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省会城市碳交易所,碳市场,碳平台)

华北【北京、天津、河北石家庄保定、山西太原、内蒙】东北【黑龙江哈尔滨、吉林长春、辽宁沈阳】 华中【湖北武汉、湖南长沙、河南郑州】
华东【上海、山东济南、江苏南京、安徽合肥、江西南昌、浙江温州、福建厦门】 华南【广东广州深圳、广西南宁、海南海口】【香港,澳门,台湾】
西北【陕西西安、甘肃兰州、宁夏银川、新疆乌鲁木齐、青海西宁】西南【重庆、四川成都、贵州贵阳、云南昆明、西藏拉萨】
关于我们|商务洽谈|广告服务|免责声明 |隐私权政策 |版权声明 |联系我们|网站地图
批准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信息部 国家工商管理总局  指导单位:发改委 生态环境部 国家能源局 各地环境能源交易所
电话:13001194286
Copyright@2014 tanpaifang.com 碳排放交易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国家工信部备案/许可证编号京ICP备16041442号-7
中国碳交易QQ群: 6群碳交易—中国碳市场  5群中国碳排放交易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