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碳市场构建的基本原理是根据不同主体减排成本的差异,通过交易,帮助国家、企业以更低的成本来实现其减排义务,鼓励减排成本低的超额减排。目的有两个:一是降低履约成本,实现减排目标;二是为减排提供资金支持。但实际上,这两个目的在一定程度上是矛盾的,低碳价能够提高履约率,推动减排目标实现,但不利于筹集资金。 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 t a npai fa ng.com
目前,我国大多数没有市场交易经验的企业对碳交易比较陌生,欠缺交易能力,交易策略和决策流程比较僵化,一般只是在需要碳配额履约的特定时间,集中高价购买碳配额现货,这会造成碳市场长时间交易冷谈,而在履约前出现大量交易,也不利于市场成熟。 本`文@内-容-来-自;中_国_碳排0放_交-易=网 t an pa ifa ng . c om
为了应对气候变化、降低温室气体减排成本,《京都议定书》建立的三个灵活机制,在传统的行政强制手段之外,引入市场机制来解决气候变化问题。然而,2012年之后的国际气候制度仍处于谈判阶段,加上金融危机、经济疲软以及欧盟碳配额过剩等因素,导致CDM市场、欧盟碳市场(EU ETS)前景不明,碳价暴跌。与此同时,美国、日本等国却开始建立自己的ETS,我国也开展了碳排放权交易试点,计划于2016年启动全国碳市场。
CDM市场和EU ETS的低迷冷清是否意味着碳排放交易机制的失败?国际碳市场经验对我国碳交易市场建立有哪些借鉴意义?面对看似无人问津的国际碳市场和初具雏形的国内碳市场,我国金融机构又该采取哪些措施?这些疑问正是我们要探讨的内容。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 a np ai fan 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