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2026年7月,省生态环境厅印发《浙江省全国
碳市场企业提质增效实施方案》(规范性文件),确定了十五五期间全省
碳市场企业
履约率与
碳排放削减量要求,同步出台配套文件规定了各地级市碳市场企业
履约率与降碳目标;8月,省生态环境厅印发《浙江省全国碳市场企业降碳项目管理细则(试行)》,规范了浙江省全国碳市场企业降碳项目管理。按照我市碳达峰
碳中和工作部署,进一步推动我市纳入全国碳市场企业提质增效,完成省对市降碳目标任务,制定了《温州市全国碳市场企业提质增效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二、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围绕总体目标、重点任务、保障措施三个方面,部署推进全国碳市场企业提质增效工作,明确了“十五五”总体目标和今后的重点任务。
(一)总体目标
2026年,累计削减碳排放8万吨,碳市场履约率保持100%;到2030年,累计削减碳排放70万吨,碳市场履约率保持100%。
(二)重点任务
1.实施碳排放绩效分级管理。分行业逐步推进碳市场企业实施碳排放绩效分级管理与动态更新机制。
2.推进碳市场企业降碳改造。指导企业制定“一企一策”降碳方案,结合不同行业工艺、排放特征制定差异化降碳路径,分类指导、精准施策。
3.实施降碳项目全过程管理。建立市级降碳项目储备库,健全完善摸排谋划、组织实施、现场核查、绩效评估的全过程管理机制。每年形成降碳项目绩效评估报告报送省厅。
4.保障碳排放数据质量。健全企业碳排放数据质量内部管理制度,严格落实碳市场数据质量监管要求,主要开展技术审查与重点核查。
5.加大执法监督力度。依托“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开展监督检查,严厉打击数据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督促企业建立内部碳排放数据管控体系;深化部门协同监管;加强碳市场监督执法能力建设。
6.优化企业服务保障。积极向上争取专项资金或补贴政策;落实
绿色金融配套政策;对降碳绩效一档企业优先保障能耗与排污权指标;支持企业降碳创新实践;筛选推广先进适用技术。
(三)保障措施
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制定三张清单、督促地方履责、做好宣传引导等四方面举措,保证方案落地见效,完成履约率与降碳量两大核心目标。
三、实施日期
本《实施方案》自2026年10月28日起实施。
四、解读人和联系方式
解读人:温州市生态环境局综合规划处
联系方式:0577-883682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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