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海珠区法院审理的“李某诉某
碳排放权交易中心
碳排放权交易纠纷案”为全省首例
碳交易纠纷案。李某系交易中心自然人会员,因交易中心依规则向完成交易的买方提供其姓名与手机号,以侵犯个人信息权益起诉。法院认为,
碳配额交易完成后开具发票是法定义务,买方获取卖方身份信息是协商开票的前提,
平台基于合同所必需向特定相对方披露,具有合法性、正当性与必要性,驳回全部诉请;广州中院二审维持。典型意义在于明晰了
绿色金融新兴场景中个人信息使用的边界,为
碳市场顺畅运行提供司法保障。法院还向交易中心发出司法建议,推动建立专门信息披露制度与“线上开票”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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