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碳定价工具与国际碳交易机制链接的战略评估及海外减排项目参与我国CCER相关制度框架研究”咨询服务招标公告(PMI-16-CQS)
为持续推动中国
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与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的稳定发展及持续完善,世界银行与生态环境部合作实施了“中国市场伙伴实施基金项目”。该项目旨在支持中国国家层面碳定价工具的设计、实施与管理能力提升,包括优化完善全国
碳排放权交易市场(ETS)与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体系,助力其与《巴黎协定》第六条下的国际碳交易实现衔接兼容;同时,将分析引入
碳税以补充ETS的可行性。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FECO)作为项目管理办公室(PMO),负责统筹项目实施工作。项目执行期预计为3年。
项目已于2026年1月正式启动实施。现拟公开招聘咨询机构,围绕国内碳定价工具与国际碳交易机制链接的战略评估及海外减排项目参与我国CCER相关制度框架开展研究。本咨询任务将重点开展以下工作:中国作为
碳信用卖方或买方参与《巴黎协定》第6条合作方法的战略评估及CCER
碳信用作为国际转移减排成果(ITMOs)的前瞻性分析;CCER参与国际航空碳抵消和减排计划(CORSIA)及其他成果导向型气候融资机制的战略评估与技术分析;CCER登记簿与国际登记簿系统衔接的技术评估;中国利益相关方参与跨国公司供应链脱碳倡议的评估;海外减排项目参与CCER的制度框架研究;以及跨境碳交易机制框架的政策建议及框架草案编制。本咨询任务旨在为中国政府制定跨境碳交易政策框架、参与国际
碳市场规则制定、推动国内
碳市场与国际规则衔接提供决策依据和技术支撑。
本次招标通过基于咨询顾问资格的选择(CQS)的方式选定。要求承担单位具备以下经验:
a.熟悉《巴黎协定》第六条相关规则、CORSIA规则框架及国际碳市场发展趋势,具备跟踪分析国际碳市场规则演变的能力;
b.具备跟踪分析国际气候谈判及国际碳市场规则制定进程的能力,能够通过公开渠道(如UNFCCC、ICAO官方网站、缔约方
会议决议文件等)获取并解读最新国际规则信息;
c.具有参与国家碳市场或气候政策相关研究的经验,熟悉生态环境部等主管部门的政策制定流程,具备将研究成果转化为政策建议文件的能力;
d.具备开展国际碳市场比较研究的能力,熟悉国际碳信用机制(如
CDM、VCS、GS[
CDM为清洁发展机制(Clean Development Mechanism);VCS为核证碳标准(Verified Carbon Standard);GS为黄金标准(Gold Standard)。]等)及国际碳市场链接的实践经验;
e.在碳市场国际链接相关领域具备研究经验与分析能力,能够开展跨境碳交易机制框架研究。
咨询机构的资质及团队要求详见工作大纲(公告附件)。咨询机构的资质将作为本轮资格评审的主要依据。
本咨询服务预计于2026年8月底正式开始(以实际签署合同日期为准),主要任务应在应在12个月内完成。为确保交付成果的质量,分包合同承担单位应秉持积极的协作精神,根据PMO的要求,对交付成果进行更新、完善与优化,并提供相关技术支持。
如有任何疑问,请于每周一至周五09:00-17:00与下面人员联系:
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 合作一处 杨女士
电话:010-82268890
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后英房胡同5号904室 邮编:100035
电邮: yang.xiaohua@fecomee.org.cn
凡符合条件并对该咨询服务感兴趣的机构,请于2026年8月4日下午17点之前将意向函盖章原件以邮寄方式送至我中心,并将盖章原件扫描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我中心。表示意向的单位需按要求认真准备相关材料,该意向函将作为咨询机构选择的依据。
文件接收人:肖女士
接收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后英房胡同5号715室
邮编:100035
电话:010-82268849
接收电子邮件: xiao.suizi@fecomee.org.cn
本项目设立投诉渠道以落实世行采购规则与环境社会框架要求,若存在采购异议、环境社会相关诉求可通过项目申诉机制提出关切或投诉。
申诉渠道:
(a)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负责人
电邮:xiao.suizi@fecomee.org.cn、
pmo_pmi_china@126.com
电话:010-82268849
(b)世界银行项目经理及采购专员
电邮:mhou@worldbank.org、jguo@worldbank.org
公告附件1.PMI-16-咨询服务工作任务大纲
公告附件2.PMI-16-咨询服务意向函参考格式
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
2026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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