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零碳工厂培育建设评价表(2026年)

文章来源:未知碳交易网2026-04-15 09:26

内蒙古自治区零碳工厂培育建设评价表(2026年)  
序号 指标项 评价要求 分值 评分标准 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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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件
依法依规设立 一票否决 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者视同法人的独立核算单位,依法设立,从事实际生产的制造型企业,具有较好的经济基础和效益,在建设和生产过程中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  
  具有良好信用 依法设立3个月以上,具有良好信用,近三年(含成立不足三年)无较大或重大安全、环保、质量事故。  
  碳排放核查 采用《工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报告通则》(GB/T 32150)及《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GB/T 32151)等系列国家标准,对工厂碳排放进行核算和出具报告,核算数据应可溯源、可监测、可验证,具有可比性  
1 基础设施(10分) 生产工艺水平 5 生产工艺采用国家或自治区鼓励类工艺,专用设备全部满足行业先进水平(5分),其他情况酌情得分  
2 通用设备如变压器、压缩机、风机等满足能效标准要求 5 变压器、压缩机、风机等通用设备满足一级能效标准(5分),其他情况按比例酌情得分,不得存在不符合国家限额标准或产业标准的机电设备  
3 能源和资源利用(40分) 可再生能源消费比例(可再生能源包括水能、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地热能、海洋能等) 15 自建可再生能源项目、购买绿色电力(需含绿证)等,可再生能源消费比例≥90%(15分),90%-70%(12分,含70%),70%-50%(8分,含50%),其他情况不得分 。  
4 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量或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 10 主要产品单耗优于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标杆要求或行业先进值的;或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达到行业先进值水平(10分);达到国家能效基准水平或限额限定值要求的,或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达到行业基准水平,酌情得分。  
5 余热余压回收利用率 5 ≥60%(5分),其他情况按比例得分  
6 废弃物减量、高效回收和综合利用 5 ≥70%(5分),其他情况按比例得分。  
7 单位产品水耗和水资源重复利用率 5 单位产品水耗优于国家或地区标准先进水平,或优于行业平均水平,水重复利用率≥90%(5分),其他情况按比例得分  
8 碳排放管理(40分) 建立碳排放管理体系 5 建立零碳工厂管理机构,制定建设方案,制定明确的降碳目标和实施路径,分解落实降碳任务,定期开展降碳效果评估,建立健全能源管理、碳排放管理等规章制度,提升低碳管理规范化水平(5分)  
9 单位工业增加值碳排放量 10 单位工业增加值碳排放达到行业先进水平(10分),其他情况酌情得分  
10 数字化智能化建设 15 按照《工业企业和园区数字化能碳管理中心建设指南》要求,建设数字化能碳管理中心,采用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数字孪生等数字化技术进行生产全流程精准建模,实现各环节数字化智能化运行,并通过验收(15分)。其他情况如建立实时监测采集,自动进行统计分析、能效分析、用能预警,数据可联网,本地化监测等,酌情得分。  
11 节能降碳技术改造 5 工厂应持续优化和改进生产工艺、节能技术与措施应用等减碳策略,开展节能减碳项目技改,能耗和碳排放强度年均下降(5分),其他情况酌情得分  
12 全产业链协同降碳 5 开展产品碳足迹分析,识别产品全生命周期重点碳排放环节,并要求核心供应商提供碳数据并签订减排协议(5分),其他情况酌情得分  
13 开展碳抵消和信息披露(10分) 碳抵消措施 10 通过碳捕集、碳封存、建设厂界外新能源项目,购买绿证、CCER碳汇等,对自主减碳后剩余排放量进行100%抵消(10分)  
14 加分项(15分) 发布可持续发展报告 5 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零碳工厂建设报告等,公开披露碳排放、产品碳足迹信息和零碳工厂建设情况,证明零碳工厂预期效果和绩效并持续改进(5分),其他情况酌情得分  
15 绿色工厂 10 国家级绿色工厂(10分),自治区级绿色工厂(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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