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交易机制是经国际实践检验认可的能有效促进减排的市场化工具。由全国
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和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组成的全国
碳交易体系基本定型,这是我国通过市场机制控制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重大制度创新,也是推动实现碳达峰
碳中和目标的重要举措。2026年3月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
会议表决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专章对碳达峰
碳中和、碳交易市场、温室气体减排等作出系统性规定,这为全国碳交易体系的规范化、法治化运行提供了根本法律遵循。
2021年7月16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率先从发电行业启动,截至2025年底,碳排放配额累计成交量8.65亿吨,累计成交额576.63亿元。2025年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正式扩围,钢铁、水泥、铝冶炼三个行业纳入管控,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纳入的重点排放单位增至3700家左右,覆盖的排放量达到80亿吨二氧化碳当量。
2024年1月22日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启动,各类社会主体可以按照相关规定,自主自愿开发温室气体减排项目,项目减排效果经过科学方法量化核证并申请完成登记后可在市场出售,以获取相应的减排贡献收益,有利于支持林业
碳汇、可再生能源、甲烷减排、节能增效等降碳增汇项目发展,有利于激励更广泛的行业、企业和社会各界参与温室气体减排行动。2025年3月,来自并网海上风力发电、并网光热发电项目的首批核证自愿减排量完成登记并上市交易。截至2025年底,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累计成交量921.94万吨,累计成交额6.5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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