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2025年5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
绿色低碳转型加强全国
碳市场建设的意见》,明确了全国
碳市场建设路径方向,要求地方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积极推进
绿色低碳转型,强化对碳市场建设运行的政策支持。按照省政府工作安排,省生态环境厅研究起草了《青海省推进绿色低碳转型加快融入全国碳市场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多次征求生态环境部技术支撑单位、全国碳市场运行管理机构、省有关部门的意见建议并修改完善,按程序开展了合法性审查、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平竞争审查、基层减负一致性评估。《实施方案》经省政府第75次常务
会议审议通过,11月16日印发实施。
二、总体目标
深度参与和融入全国碳市场建设,构建覆盖重点排放单位的数据核算、市场监督、
履约清缴等全链条监管体系。到2027年,全省参与
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企业覆盖工业领域主要排放行业,重点排放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报告、核查溯源、数据质量管理体系更加完善、
碳排放配额清缴
履约率保持100%。参与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的重点领域进一步扩大,活跃度进一步提高。到2030年,重点排放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报告、核查溯源、数据质量管理体系基本成熟,碳市场主体和交易产品更加多元化,碳排放管理技术咨询、检测核查、认证交易、科技金融、人才队伍等能力明显提升,促进全社会形成“排碳有成本、减碳有收益”的低碳发展意识。
三、重点举措
一是深度融入全国强制减排市场建设。《实施方案》从精细化开展业务管理、全流程保证数据质量、闭环式提升能力水平3个层面,提出实施碳排放管理的具体举措,涉及的重点排放单位名录管理、月度信息存证审核、年度排放报告核查、碳排放配额清缴履约、关键核算参数检验检测、严格管理第三方服务机构等内容,均为全国碳市场日常管理必备要素。
二是稳妥开展自愿减排项目开发交易。《实施方案》围绕项目储备开发、交易管理、抵消应用3个方面提出具体举措,包括推动项目开发、强化市场监督、
方法学研究、
碳中和抵消应用等内容,旨在社会各界投身参与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建设,推动全社会自主减排和生态产品价值实现。
三是巩固提升参与融入全国碳市场能力。《实施方案》主要从工作机制、能力建设、多领域协作3个方面,提出加强碳排放管理基础能力的具体举措,包括加快健全生态环境部门应对气候变化管理体制、培育构建多层次专业化技术服务支撑能力、充实碳市场技术支撑
专家队伍、实施重点排放单位年度轮训计划等内容,以夯实全省碳排放管理特别是融入全国碳市场建设能力基础。
四是持续推进绿色低碳转型。《实施方案》立足我省能源高耗型、资源依赖型企业占比较高实际,提出全面实施新建项目碳排放评价、稳步推进重点行业绿色低碳转型、稳步推动碳排放信息披露等举措,构建“源头评价控碳、行业转型降碳、技术创新减碳、信息披露管碳”模式,通过助力全社会绿色低碳转型,支撑国家双碳战略向纵深推进。
四、保障措施
推进绿色低碳转型加快融入全国碳市场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实施方案》从加强统筹协调、强化财政保障、做好宣传引导3个方面,提出了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见效的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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