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碳排放权交易架构 加快推进法律体系建设

文章来源:解放日报吴頔2026-03-09 08:11

“法典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引领,是新时代立法的又一创新之举。”全国政协委员、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合伙人吕红兵表示,法典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科学理念、人民情怀,特别是“适度法典化”的立法模式,既实事求是又与时俱进,体现了中国立法特色。
 
在吕红兵看来,法典草案中有一个主题尤其值得关注,就是通过市场化机制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助力环境保护发展。法典草案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国家推动建立资源环境要素市场交易制度,推进资源环境要素市场化配置,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对此,吕红兵建议,对碳排放权交易制度作出进一步详细的规定,完善碳排放权交易体系架构,加快推进碳排放权交易法律体系建设。
 
首先,要依法建立国家统一监管下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架构,建立统一的监管规则和制度体系。吕红兵表示,这一体系至少应包括有关碳排放权登记、交易、结算三个方面内容,涉及交易主体、中介机构和注册登记机构、交易机构等各市场参与主体,以求监管规则的全面和完善。
 
吕红兵建议,应依法完善碳排放配额总量和分配制度,依法确认碳排放权的法律属性,加强碳排放信息披露制度建设。碳排放信息披露制度应明确政府(管理者)和企业(排放者)两类主体的义务,为碳排放权交易夯实基础、提供保障。此外,还要关注中国碳市场的国际化问题,设计与国际接轨、打通国内国际碳交易市场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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