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三十届缔约方大会在巴西贝伦闭幕,海洋界既有理由保持谨慎乐观,也需继续保持警惕。此次大会在亚马逊雨林中心地带举行——亚马逊雨林是地球相互关联的气候系统的有力象征——大会再次凸显了全球海洋在应对气候危机中发挥的关键作用。然而,这场被誉为“亚马逊COP”的大会究竟为我们的蓝色星球带来了实质性的进展,还是仅仅换汤不换药,重提旧梦?
海洋最终成为舞台中心
在联合国气候谈判中,海洋首次被赋予了重要的地位,被视为气候解决方案的核心,而不仅仅是气候变化的受害者。巴西担任COP30主席国期间,明确将海洋和森林列为地球的两大优先事项,表明气候变化是一个跨部门且主要涉及系统性的问题。这标志着数十年来将陆地生态系统置于优先地位而忽视海洋系统的割裂思维模式发生了重大转变。
海洋界取得了若干具体进展:
蓝色NDC势头强劲: 六个新国家加入“蓝色国家自主贡献挑战”,倡导在国家自主贡献中采取海洋气候行动,使参与该挑战的海洋小组成员国总数达到13个。更重要的是,参与国表示有意转型为“蓝色国家自主贡献工作组”,通过政治领导力、技术专长和投资调动来推动海洋承诺的落实。
海洋突破框架: COP30 主席国与气候冠军组织和海洋气候
平台合作,推进了“蓝色方案”路线图,旨在到 2028 年加速实施海洋气候解决方案。该倡议在五个关键领域制定了以科学为基础的目标,这些领域涉及海洋保护、海上运输和沿海韧性。
2025年海洋对话成果: 在SB62
会议期间举行的海洋与气候变化对话就国家自主贡献、全球适应目标指标、加强协调和融资等问题提出了关键建议。小岛屿发展中国家(AOSIS)代表强调,这些建议必须融入所有议程项目,而不是孤立地进行单独讨论。
财务挑战依然存在。
尽管人们日益认识到海洋解决方案的重要性,但资金投入仍然不足。可持续发展目标14(海洋目标)仅获得所有发展资金的0.01%。虽然总额达1.3万亿美元的《巴库至贝伦路线图》呼吁到2035年调动年度气候资金,但海洋并未被列为该框架下的优先领域。
这体现了一个根本性的脱节:我们承认海洋吸收了人类活动产生的90%以上的过剩热量,并产生了地球一半的氧气,但我们却拒绝为海洋的保护和修复提供充足的资金。海洋保护人类免受气候变化最严重的影响,但这却给海洋生态系统及其依赖社区带来了巨大的代价。
公海治理进展
在COP30上取得的一项具体成果是巴西承诺在年底前批准《公海条约》(BBNJ协定)。《公海条约》为在国际水域设立海洋保护区奠定了法律基础,最终将治理引入全球公域——目前全球三分之二的海洋区域缺乏治理。这对海洋基金会在海洋科学公平和保护伙伴关系方面的工作意义重大,因为有效治理公海需要国际科学合作和公平获取海洋资源。
森林与海洋:相互关联的系统
COP30通过“热带森林永续基金”强调热带森林保护,为海洋金融提供了重要的借鉴。该基金旨在奖励那些成功遏制森林砍伐的国家,目标是每年向多达74个国家提供高达4亿美元的资金,具体做法是为经核实的森林保护支付每公顷每年4美元的费用。预计未来几年,投资国政府将出资25亿美元,并撬动来自私人渠道的超过100亿美元的资金。
类似的机制能否应用于海洋保护?蓝碳生态系统——红树林、海草床和盐沼——提供的碳封存服务与陆地森林相当甚至更优,同时还能增强沿海地区的韧性、维护生物多样性并促进渔业发展。海洋每年吸收约25%的人为二氧化
碳排放。然而,我们目前却缺乏类似的全球支付机制,来奖励那些维护健康海洋生态系统的国家。
“热带森林永续基金”对土著人民和当地社区的重视——其中20%的资金指定用于土著群体——也应体现在海洋治理中。沿海和岛屿社区,特别是小岛屿发展中国家的社区,世世代代都是海洋生态系统的守护者,而他们对全球排放的贡献却微乎其微。
完成了什么——以及没完成什么
尽管海洋保护方面取得了进展,但COP30的协议草案引发了激烈争议。巴西周五早些时候公布的草案中只字未提化石燃料——全球最大的温室气体排放源——这与之前的版本截然不同。欧盟威胁要阻止该协议的达成,其气候事务负责人沃普克·霍克斯特拉表示,该文本“缺乏科学依据、全球盘点和转型措施,反而显得软弱无力”。
对海洋界而言,这至关重要。海洋酸化、变暖和缺氧是化石燃料排放的直接后果。任何未能解决海洋退化根本原因的气候协议,都不能声称能够保护海洋生态系统。
该协议草案在应对森林砍伐问题上的措辞也有所减弱——这对于在亚马逊举行的会议来说颇具讽刺意味——并且没有明确说明增加两倍的气候融资是来自富裕国家,还是外包给可能不会优先考虑生态系统恢复的私营部门机制。
展望未来:从认知到行动
海洋界成功地在《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进程中提升了海洋生态系统的地位,但仅仅提高可见度并不能转化为实际执行。
关键优先事项包括:首先,我们需要建立类似于森林保护基金的专门海洋气候融资机制,以认可海洋在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方面的价值。其次,各国在2025年提交更新计划时,必须将基于海洋的解决方案纳入其国家自主贡献(NDC)的减缓和适应战略中。第三,加强《生物多样性公约》(CBD)、《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FCCC)、《海洋和岛屿区域协定》(BBNJ协定)以及国际海底管理局之间的协调至关重要——在应对相互关联的危机时,我们不能承受机构碎片化的后果。最后,海洋气候融资必须以依赖海洋资源但对气候变化贡献最小的沿海和岛屿社区为中心,正如“热带森林永续基金”优先考虑土著人民一样。
从贝伦出发的路
COP30标志着海洋保护取得了实质性进展,但我们不能将这种可见性误认为胜利。海洋一直是人类抵御气候灾难的屏障。现在轮到我们来保护海洋免受进一步的损害了。COP30提供了工具和框架——下一步的关键在于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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