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生态赔偿实践 守护蓝天助力“双碳”

文章来源:潮新闻客户端胡昌桂、周世武2025-08-27 10:42

建筑施工与园林作业的扬尘污染虽不似重工业污染般触目惊心,却直接影响着城市的蓝天底色与广大市民的呼吸体验。2023年以来,南京市玄武生态环境局坚持以“小切口”撬动“大治理”,在全省率先开展扬尘污染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实践。该局将2家建筑施工企业与1家园林施工企业合计9544.5元赔偿资金创新性购买国际核证自愿减排量(VER),既实现了对环境损害的精准补偿,又为区域“双碳”目标注入绿色动能。这一案例成功入选江苏省生态环境厅联合省人民检察院发布的第五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典型案例,成为玄武区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领域创新的生动实践。
 
从“查问题”到“算好账”,让损害责任“可量化”
 
针对扬尘污染“一过性、难追溯”的特点,玄武生态环境局打破传统“重修复、轻补偿”的惯性思维,紧扣《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方案》及省市相关规范和标准文件,联合玄武区督改和攻坚办强化巡查,精准锁定因扬尘防控不到位导致的空气污染的3家施工企业。
 
为减少企业鉴定费用负担,对于小微生态赔偿案件,玄武生态环境局创新采用“简化评估”模式——依据国家标准《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技术指南 大气污染虚拟治理成本法》,同时结合类案经验,在充分调查核实基础上,经案审会科学审议,最终核定3家企业合计赔偿9544.5元。这一做法不仅确保了责任认定的公平公正,更让企业从“被动应付”转向“主动认责”,真正实现“小成本、大警示”。
 
从“赔资金”到“买减排”,让生态价值“可转化”
 
扬尘污染虽无长期环境残留,但其碳排放影响同样不容忽视。如何让有限的赔偿资金发挥最大生态效益?玄武生态环境局给出了“破题思路”:跳出“替代修复”的传统框架,探索“赔偿+碳减排”的融合路径。
 
在省、市生态环境部门及权威机构的技术指导下,玄武生态环境局多方对接资源,先后联动厦门市碳和排污权交易中心、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筛选南京高淳农业碳汇、安徽旌德自愿碳汇造林、浙江东南电力天然气VCS国际核证减排量等优质项目,最终与3家企业达成一致。通过第三方平台购买480吨浙江东南电力天然气VER减排量,推动赔偿资金从“补偿损失”向“创造绿色价值”升级。其中143吨用于核销企业未落实防治措施的直接责任,剩余337吨则定向用于南京徐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低碳场景建设。
 
从“单一罚”到“协同治”,让绿色成果“可持续”
 
此次案例的成功,离不开“纵向协同+横向合作”的立体化推进机制。
 
纵向联动提效能。玄武生态环境局依托省市生态环境部门、环科院的专家指导,确保赔偿程序合法合规。同时,通过案审会集体审议、类案经验借鉴,既降低企业(赔偿义务人)事务性成本,又强化了“环境有价、损害担责”的法治意识。
 
横向合作促“双碳”。玄武生态环境局与南京徐庄高新区深度合作,将减排量注入区域低碳场景,不仅提升了资金使用效率,更以“看得见的绿色成果”推动园区绿色发展,为同类区域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办理提供了“生态赔偿+低碳建设”的可复制模板。
 
长效监管固成效。玄武生态环境局还联合玄武区督改和攻坚办对涉事企业开展“回头看”,通过定期回访与普法宣传,推动其他施工单位主动完善扬尘防控措施,形成“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良性循环。
 
这起金额不大的扬尘污染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实质是江苏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的深层探索——从单一的“金钱赔偿”到多元的“替代修复”,从“末端治理”到“源头预防”,从“政府主导”到“政企协同”。
 
玄武生态环境局的实践证明,只要坚持问题导向、创新思维,即使是常见的扬尘污染,也能通过科学的机制设计、跨部门的协作合力,转化为推动绿色发展的新动能。正如案例总结所言:“让每一分赔偿资金都流向真正的生态价值,让每一次环境损害都成为企业成长的‘绿色课堂’。”
 
南京市玄武区扬尘污染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系列案,还是江苏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进程中的一个缩影。见微知著,它用实际行动彰显了江苏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领域的创新智慧与责任担当。随着更多类似案例的推广,江苏将继续以制度创新为笔、以绿色实践为墨,书写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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