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零碳园区建设方案(暂行)
(征求意见稿)
零碳园区是指通过规划、设计、技术、管理等方式,使园区内生产生活活动所产生的二氧化
碳排放降至“近零”水平,并具备进一步达到“净零”条件的园区。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碳达峰
碳中和工作要求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建设一批零碳园区,积极推动园区能源
绿色转型,引导产业深度脱碳,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实现园区
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经济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以发展模式深度变革为支撑,强化源头减碳、过程降碳、末端固碳,支持各类工业园区以能源转型、降碳改造、资源利用、数字赋能等为主要路径,高水平开展零碳园区建设,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助力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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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工作原则
深化改革、创新实践。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和能源、产业等领域改革,加快技术、政策、商业模式创新。鼓励市场主体参与零碳园区建设,依托零碳园区发挥引领带动作用,加速形成新质生产力。
因地制宜、有序推进。结合地方资源禀赋、产业定位制定差异化建设路径。合理设定建设任务和目标指标,分阶段支持不同规模、不同类型的园区因地制宜开展零碳园区建设。
强化保障、持续建设。加强政策、资金、技术和要素保障。破除政策机制的难点、卡点,促进改革。持续推进重点任务、重大项目落实落地,推动形成多方共建格局。
三、主要目标
到2027年,力争建设10个左右省级零碳园区,争创国家级零碳园区。相关技术路径基本清晰,新型商业模式初步显现,关键政策取得突破,形成零碳园区建设典型
案例。园区单位工业增加值二氧化碳排放下降幅度大于全社会下降幅度,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达到30%,园区企业产出产品单位能耗达到行业标杆水平的比例约50%,能效基准水平以下产能有序开展改造提升,行业节能降碳效果显著,绿色低碳发展能力大幅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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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2030年,建成验收一批省级零碳园区,力争建成国家级零碳园区。典型案例建设经验推广见效,培育一批市场化建设主体,政策和服务配套体系更加完善。零碳园区为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提供有力支撑,为碳排放达峰后实施碳中和的探索发挥关键作用。园区单位工业增加值二氧化碳排放进一步下降,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达到50%,园区企业产出产品单位能耗达到行业标杆水平的比例约80%,能效基准水平以下产能全部退出,优势产业绿色竞争力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到2035年,零碳园区建设全面加速,典型案例建设经验全面推广,市场化建设主体更加成熟。园区碳排放进入下降
平台期,单位工业增加值二氧化碳排放大幅下降,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达到80%,园区企业产出产品单位能耗全部达到行业标杆水平,优势产业绿色竞争力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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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建设路径
(一)培育低碳产业发展动能。围绕构建“4×4”现代化产业体系,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巩固延伸优势产业,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因地制宜发展低碳产业,前瞻布局未来产业。支持产业基础好、集聚特征显著的园区,通过延链补链强链,培育打造绿色低碳鲜明特质的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鼓励园区高耗能企业提高低碳原(燃)料的替代使用比例,推广应用低碳零碳工艺流程和生产方式,提高企业绿色低碳竞争力。鼓励园区持续提升绿色工厂、零碳工厂产值(营业收入)占比。
(二)推进新型能源体系建设。强化园区与周边绿色发电资源匹配对接,探索“绿电直供”模式,完善园区配电网建设,提升承载力和灵活性。积极有序推进园区内部光伏、风电、地热、生物质能等绿色能源应用,推动“源网荷储”一体化建设,构建园区智慧微电网,提升
新能源就地就近消纳水平。推进虚拟电厂建设,完善需求响应机制,提升园区电网调节能力。科学配置新型储能系统,因地制宜推进锂电池、液流电池、压缩空气、氢能、飞轮等先进储能技术规模化应用。开展园区供热供冷集中化改造,推广热电冷联产等集中供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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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推动用能设施降碳改造。推动传统高载能产业节能低碳转型,开展极致能效提升。降低数据中心、移动基站等新兴产业能耗。全面推广使用高效节能照明、空调、电梯等公共用能设施,推进园区路灯、排污等市政工程节能降碳提质改造,提高园区能源利用效率。组织企业持续开展绿色低碳技术改造,实施重大节能降碳技术标杆工程,推进绿色低碳关键技术产业化应用,全过程挖掘工业园区节能降碳潜力。
(四)提升资源综合利用水平。打造园区废弃物循环利用产业链条,建立线上线下融合回收网络,推动产业循环式组合、企业循环式生产,加强资源耦合和循环利用,建设“无废园区”。推进中水回用和废水资源化利用,提高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推进工业余热余压余冷、废气废液废渣资源化利用,提升资源循环利用水平。推动产业废弃物回收,建设绿色分拣中心,提高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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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推动基础设施低碳改造。推进园区既有建筑重点优化外墙保温、隔热材料等围护结构,配置屋顶光伏、太阳能热水系统,实施建筑节能改造。推动园区内新建建筑按照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标准设计建造。完善园区绿色交通体系,优化交通设施网络布局,重点推进园区充电桩、换电站、加氢(醇)站等基础设施建设。优化大宗货物运输结构,大力推广电动、氢能重卡等物流车辆应用,发展封闭式皮带廊道等新型集疏运系统,因地制宜推进多式联运发展。加强热力、燃气管网等基础设施建设和升级改造,强化管网互联互通。
(六)提升工业园区
碳汇能力。加强园区道路绿化建设管理,强化绿道规划,加强绿化带的维护管理,提高建成区绿化覆盖率。结合本地实际,优先选用本土高固碳树种,并利用建筑屋顶、立面实施立体绿化,增加植被覆盖率。因地制宜建设具有生态保护和
碳汇功能的绿化景观区域,提升园区生态碳汇能力。推动园区内企业开展二氧化碳的高效捕集、封存与资源化利用(
CCUS)。鼓励园区内企业购买中国核证自愿减排量(
CCER)、中国绿色电力证书(绿证),抵消碳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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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构建智慧零碳支撑体系。建立完善园区用能和碳排放管理制度,提升能耗和碳排放监测管理水平。通过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和物联网、智能传感等数智技术,搭建覆盖能耗和碳排放数据采集、监测、核算、分析、预测、预警、决策支持等功能在内的一体化能
碳管理平台。鼓励园区企业开展低碳技术研发,支持在可再生能源、新型储能、燃料电池、虚拟电厂、微电网等领域布局建设一批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强化低碳科技支撑保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统筹协调。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负责统筹推进全省零碳园区建设工作,并加强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要建立跟踪指导机制,定期调度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建设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零碳园区建设顺利推进。零碳园区建立包含专门管理机构、碳排放管理制度、统计核算体系等内容的工作推进机制,常态化开展培训和宣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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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强化政策支持。对纳入零碳园区建设名单的园区内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地方专项债支持。优先支持零碳园区内符合支持方向的项目争取中央预算、超长期国债、省预算内资金。对认定为零碳园区的,在年度“五好”园区综合评价中给予加分,并给予一定财政资金奖补。
(三)健全市场机制。鼓励地方政府、园区企业、发电企业、电网企业、能源综合服务商、低碳技术供应商等各类主体参与零碳园区建设。引导金融机构搭建零碳园区建设投融资平台,扩大绿色信贷、绿色基金、
绿色债券、绿色保险等推广力度,切实满足零碳园区建设的融资需求。
(四)加强服务保障。支持建立政府引导,绿色低碳技术供应商、咨询服务机构、
专家参与的绿色低碳技术服务平台,为零碳园区建设提供一揽子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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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加强宣传推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应及时组织园区梳理总结典型经验和做法,适时召开经验交流会,复制推广典型案例。
附件:1.湖南省零碳园区申报程序
2.湖南省零碳园区建设基本条件
3.湖南省零碳园区建设指标体系
4.湖南省零碳园区建设指标说明
5.湖南省零碳园区等级分类表
6.湖南省零碳园区建设方案编制指南
附件1
湖南省零碳园区申报程序
一、市州推荐。申报园区根据《湖南省零碳园区建设方案编制指南》编制建设方案。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在深入论证的基础上确定推荐名单,经市州人民政府同意后报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
二、省级审核。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对园区建设方案进行评审,印发零碳园区建设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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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评估验收。完成建设任务的园区,向市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提交自评估报告。市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组织自评估报告初审。自评估符合要求的,由市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提出验收申请。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组织专家开展验收工作,根据评估结果认定省级零碳园区等级。
附件2
湖南省零碳园区建设基本条件
一、纳入最新版《中国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的产业园区,原则上已获评省级及以上绿色园区。
二、在能耗和碳排放统计、核算、监测等方面具备一定基础。
三、园区近3年技工贸收入稳定增长,发展势头良好。
四、园区近3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环境事故,或其他社会不良影响事件。
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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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零碳园区建设指标体系
序号 |
指标类型 |
指标名称 |
分值 |
评分标准 |
1 |
建立零碳园区体制机制(6分) |
零碳园区工作推进机制 |
2 |
建立零碳园区工作推进机制,需包含零碳园区管理机构、能耗和碳排放管理制度、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等内容 |
2 |
零碳园区建设方案 |
2 |
制定并印发零碳园区建设方案 |
3 |
零碳园区培训和宣传工作 |
2 |
开展零碳园区、绿色低碳相关政策、标准、知识的教育、培训。 |
4 |
培育低碳产业发展动能(10分) |
园区内省级及以上绿色工厂/零碳工厂产值(营业收入)占比 |
5 |
达到50%,得满分;低于30%,不得分;其余按比例得分。 |
5 |
园区内开展产品碳足迹认证企业数量占比 |
5 |
达到10%,得满分,低于5%,不得分;其余按比例得分。 |
6 |
推进新型能源体系建设(15分) |
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或可再生电力消费占比(含绿证) |
5 |
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达到国家零碳园区建设目标值,得满分;低于全省平均值,不得分;其余按比例得分。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a np ai fan g.com
可再生电力消费占比(含绿证)达到全省平均值,得满分;低于全国平均值,不得分;其余按比例得分。 |
7 |
园区内电力需求响应能力 |
5 |
达到国家零碳园区建设目标值,得满分;低于全省平均值,不得分;其余按比例得分。 |
8 |
园区内储能容量 |
5 |
达到国家零碳园区建设目标值,得满分;低于全省平均值,不得分;其余按比例得分。 |
9 |
推动用能设施降碳改造(30分) |
单位能耗碳排放 |
20 |
达到国家零碳园区建设目标值,得满分;高于全省平均值,不得分;其余按比例得分。 |
10 |
单位工业增加值碳排放下降率 |
10 |
达到全国平均下降率或者全省平均下降率(取两者中高值),得满分;低于2%,不得分;其余按比例得分。 |
11 |
提升资源综合利用水平(9分) |
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 |
3 |
达到绿色工业园区评价指标引领值,得满分;低于国家零碳园区建设目标值,不得分;其余按比例得分。 |
12 |
余热/余冷/余压综合利用率 |
3 |
达到绿色工业园区评价指标引领值,得满分;低于国家零碳园区建设目标值,不得分;其余按比例得分。 |
13 |
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 |
3 |
达到绿色工业园区评价指标引领值,得满分;低于国家零碳园区建设目标值,不得分;其余按比例得分。 |
14 |
推动基础设施低碳改造(12分) |
可利用建筑屋顶光伏覆盖率 |
3 |
达到国家零碳园区建设目标值,得满分;低于10%,不得分;其余按比例得分。 |
15 |
园区内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面积或占比 |
3 |
达到国家零碳园区建设目标值,得满分;低于全省平均值,不得分;其余按比例得分。 |
16 |
大宗货物清洁运输比例 |
3 |
达到国家零碳园区建设目标值,得满分;低于全省平均值,不得分;其余按比例得分。 |
17 |
园区内新能源、清洁能源交通工具占比 |
3 |
达到100%,得满分;低于80%,不得分;其余按比例得分。 |
18 |
提升工业园区碳汇能力(9分) |
碳捕集利用与封存规模 |
3 |
达到国家零碳园区建设目标值,得满分;其余按比例得分。 |
19 |
碳抵消的比例 |
3 |
达到10%,得满分,其余按比例得分。 |
20 |
绿化覆盖率 |
3 |
达到绿色工业园区评价指标引领值,得满分;低于20%,不得分;其余按比例得分。 |
21 |
构建智慧零碳支撑体系(9分) |
能碳管理平台企业接入率 |
5 |
达到国家零碳园区建设目标值,得满分;低于50%,不得分;其余按比例得分。 |
22 |
可再生能源、新型储能、燃料电池、虚拟电厂、微电网等重大科技创新平台数量 |
4 |
有1个得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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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湖南省零碳园区建设指标说明
1.园区内省级及以上绿色工厂/零碳工厂产值(营业收入)占比:园区内省级及以上绿色工厂/零碳工厂创造的营业收入占园区总产值的比例。绿色工厂、零碳工厂是指入选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布的“绿色工厂”“零碳工厂”名单的企业。
计算公式:园区内省级及以上绿色工厂/零碳工厂产值(营业收入)占比(%)=绿色工厂/零碳工厂产值(万元)/园区总产值(万元)×100%。
2.园区内开展碳足迹认证的企业数量占比:指园区内开展碳足迹认证的企业数量占规模工业企业总数量的比例。以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产品碳足迹证书为准。
计算公式:园区内开展碳足迹认证的企业数量占比(%)=开展碳足迹认证的企业数量(家)/规模工业企业总数量(家)×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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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指核电、风能、水能、太阳能、生物质能、地热能等非化石能源消费占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
计算公式: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非化石能源消费量(tce)/能源消费总量(tce)×100%
4.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占比(含绿证):园区工业企业消费的外购可再生电力量与综合电力消费量的比值。可再生电力包括太阳能、风能、水能、生物质能、地热能等。
计算公式:可再生电力消费占比(%)=可再生电力消费量(kWh)/综合电力消费总量(kWh)×100%。
5.园区内电力需求响应能力:指当出现电力供需紧张、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困难等情况时,园区及园内企业自愿调整电力负荷的能力。
计算公式:园区内电力需求响应能力(%)=园区电力系统调节能力(KW)/园区最大用电负荷(KW)×100%
6.园区内储能容量:指园区内各类储能系统能够存储的最大电能量。储能系统指除传统抽水蓄能源以外的,由能量转换、存储装置和控制管理设备组成的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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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公式:园区内储能容量(%)=园区储能系统容量(KWh)/园区日均用电量的比例(KWh)×100%
7.单位能耗碳排放:指园区内每消费一吨标准煤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量。碳排放指化石燃料燃烧、净购入电力、热力消费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不含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能源消费量指实际消费的各类能源的总和,不含原料用能,其中电力消费能耗按照等价值计算。
计算公式:单位能耗碳排放(吨CO
2/吨标准煤)=碳排放总量(吨CO
2)/能源消费总量(吨标准煤)。
8.单位工业增加值碳排放下降率:指建设期内园区单位工业增加值碳排放年均下降比例。
计算公式:单位工业增加值碳排放下降率(%)=[1-验收年单位工业增加值碳排放(tCO
2/万元)/基准年单位工业增加值碳排放(tCO
2/万元)
1/建设周期]×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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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园区内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量与工业固体废弃物产生量(包括综合利用往年储存量)的比值。
计算公式: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量(t)/[(工业固体废弃物产生量(t)+综合利用往年贮存量(t))]×100%。
10.余热/余冷/余压综合利用率:指已回收利用的余热/余压/余冷资源量与园区余热/余压/余冷资源的比值。综合利用率是三类能源综合利用率的加权平均值。
计算公式:余热/余冷/余压综合利用率(%)=已回收利用的余热(余冷/余压)资源量(kJ)/园区总余热(余冷/余压)资源量(kJ)×100%
11.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园区内工业重复用水量与工业用水总量的比值。工业重复用水量指生产用水中重复再利用的水量,包括循环使用、一水多用和串级使用的水量(含经处理后回用量)。工业用水总量指园区内用于生产和生活的水量,等于工业用新鲜水量与工业重复用水量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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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公式: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工业重复用水量(m
3)/工业用水总量(m
3)×100%。
12.可利用建筑屋顶光伏覆盖率:已开发利用的光伏屋顶的面积占可安装光伏屋顶的建筑面积的比例。可安装光伏屋顶的建筑面积由园区相关部门出具证明。
计算公式:可利用建筑屋顶光伏覆盖率(%)=已安装光伏屋顶的面积(m
2)/园区可安装光伏屋顶的面积(m
2)×100%。
13.园区内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占比或面积:园区内新建或者既有的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面积与总建筑面积的比值。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是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零碳建筑技术标准的建筑。
计算公式:园区内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占比(%)=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面积(m
2)/园区总建筑面积(m
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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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大宗货物清洁运输比例:指通过铁路、水路、封闭皮带廊道、管道或管装带式运输机、电动或氢燃料电池车辆等运输方式的货物运输量占大宗货物总运输量的比例。大宗货物主要指园区及入驻企业所有大宗物料及产品(如铁精矿、煤炭、焦炭、废钢、钢材、外售中间产品等),包括原料、燃料、辅料、产品、副产品等全类别。
计算公式:大宗货物清洁运输比例(%)=大宗货物清洁运输总量(万吨)/大宗货物总运输量(万吨)×100%
15.园区内新能源、清洁能源动力交通工具占比:园区内新能源车辆、清洁能源数量占园区内拥有的总车辆数量的比例。交通工具主要指园区和企业拥有的公交车、环卫车辆、工程车辆、作业车辆、物流车辆等。
计算公式:园区内新能源、清洁能源动力交通工具占比(%)=新能源、清洁能源车辆数量(辆)/园区内车辆保有量(辆)×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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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碳捕集利用与封存规模:指园区内企业捕集的二氧化碳,在园区内或园区外实现稳定利用或长期封存的规模。碳捕集、利用和封存工程(CCUS)抵消量,以设区市主管部门核实抵消量或省级以上行业协会组织的专家鉴定抵消量为准。捕集后未形成有效固碳利用或封存效果的,不予计算。
17.碳抵消比例:指通过碳捕集利用与封存、购买中国核证自愿减排量、绿证抵消的碳排放量占总碳排放的比例。中国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中国绿色电力证书(绿证)等市场抵消量(不含国际绿证),以核查机构或交易机构出具的证明为准。
计算公式:碳抵消比例(%)=抵消的碳排放量(吨)/园区碳排放总量(吨)×100%。
18.绿化覆盖率:指园区内各类绿地总面积与园区规划范围内用电总面积的比值。
计算公式:绿化覆盖率(%)=园区内各类绿地总面积(m
2)/园区用地总面积(m
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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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能碳管理平台企业接入率:指园区内接入能碳管理平台企业数量占园区内规上企业总数量的比例。
计算公式:能碳管理平台企业接入率(%)=接入能碳管理平台企业数量(家)/园区内规模工业企业总数量(家)×100%。
20.重大科技创新平台:指园区内企业在可再生能源、新型储能、燃料电池、虚拟电厂、微电网等领域获得的省级、国家级工程研究中心、工程研发中心、重点实验室、新型研发机构、企业技术中心等称号。
附件5
湖南省零碳园区等级分类表
园区等级 |
评价分值 |
备注 |
B |
70-80(不含) |
零碳园区建设取得初步成效 |
A |
80-90(不含) |
零碳园区建设取得良好成效 |
A+ |
90及以上 |
零碳园区建设取得优秀成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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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6
湖南省零碳园区建设方案编制指南
一、工作基础
(一)园区概况
介绍园区的地理位置、资源禀赋、经济产业发展水平、园区主导产业和重点企业发展状况等。
(二)能耗与碳排放现状
分析近三年能源生产、能源消费、能耗水平、能源结构情况,碳排放总量及变化分析、碳排放强度及变化分析、主要碳排放源识别和碳排放趋势及影响因素等。
核算园区能耗和碳排放量时,以园区地理边界为核算边界,能耗核算一次能源、二次能源消费,两者不能重复计算,化石能源扣除原料用能。能源品种折算系数参考中国能源统计年鉴、湖南省能源统计报表制度等文件,电力消费采用湖南省火电供电煤耗0.307kgce/kWh折算,热力消费采用0.0341 kgce/百万焦耳。
化石燃料 |
折标煤系数(kgce/kg,m3) |
固体燃料 |
原煤(不分品种) |
0.7143 |
无烟煤 |
0.9428 |
一般烟煤 |
0.7143 |
褐煤 |
0.4286 |
煤制品(型煤) |
0.5286 |
焦炭 |
0.9714 |
液体燃料 |
原油 |
1.4286 |
燃料油 |
1.4286 |
汽油 |
1.4714 |
柴油 |
1.4571 |
一般煤油 |
1.4714 |
液化石油气 |
1.5714 |
液化天然气 |
1.7572 |
气体燃料 |
天然气 |
1.33 |
碳排放核算化石能源燃烧产生的排放、以及净购入电力、热力的间接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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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化石能源燃烧产生的排放
化石能源用作燃料产生的碳排放采用各化石能源品种消费量乘以相应的排放系数进行计算。
E
化石燃料燃烧排放=∑(燃料消费量
i*热值
i*单位热值含碳量
i×碳氧化率
i×44/12)
i为不同类型化石燃料
化石燃料相关参数
燃料 |
燃料热值(kJ/kg) |
单位热值含碳量(tCO₂/TJ) |
碳氧化率 |
固体燃料 |
原煤(不分品种) |
20908 |
26.37 |
0.94 |
无烟煤 |
25090 |
27.4 |
0.94 |
烟煤 |
20908 |
26.1 |
0.93 |
褐煤 |
12545 |
28.0 |
0.96 |
煤制品(型煤) |
15473 |
33.6 |
0.90 |
焦炭 |
28345 |
29.5 |
0.93 |
液体燃料 |
原油 |
41816 |
20.1 |
0.98 |
燃料油 |
41816 |
21.1 |
0.98 |
汽油 |
43070 |
18.9 |
0.98 |
柴油 |
42652 |
20.2 |
0.98 |
煤油 |
43070 |
19.6 |
0.98 |
液化石油气 |
50179 |
17.2 |
0.98 |
液化天然气 |
51434 |
17.2 |
0.98 |
气体燃料 |
天然气 |
38931 |
15.3 |
0.99 |
2、净购入电力排放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 a np ai fan g.c om
电力净购入所产生的二氧化碳间接排放量利用园区用电量减去园区内电厂发电量,再扣减绿电直供量,再乘以相应的排放因子计算得出,电力排放因子采用国家最新公布的湖南省电网排放因子。
E
电力净购入=(园区用电量-园区内电厂发电量-绿电直供量)×排放因子
3、净购入热力排放
外购热力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可以利用园区热力消费量乘以热力供应的排放因子(缺省值)计算得出,热力供应排放因子采用0.11 tCO
2/GJ。
E
热力净购入=AD
热力净购入量×热力供应排放因子
(三)绿色低碳发展情况
结合园区的实际情况,分析园区近年来在清洁能源利用、产业结构调整、设备能效提升、低碳基础设施建设、资源循环利用、碳汇能力提升、智慧零碳支撑等方面取得的成效,已探索形成的典型经验和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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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建设目标
以申请前一年度为基准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对照湖南省零碳园区建设指标体系,构建零碳园区建设指标体系,计算基准年各项指标数值,明确建设目标值。说明数据统计范围、数据来源及计算过程,建设目标应科学合理。
三、重点任务
根据建设目标,结合园区发展实际,确定有关重点任务,包括但不限于推进新型能源体系建设、培育低碳产业发展动能、推动用能设施降碳改造、提升资源综合利用水平、推动低碳设施低碳改造、提升工业园区碳汇能力、构建智慧零碳支撑体系等方面,列出任务名称,建设内容。
四、重大项目
根据零碳园区建设目标和重点任务,明确拟建设的重点项目,包括项目名称、投资规模、建设内容、实施计划、建设主体、建设周期、预期节能降碳效益等内容,并说明项目对零碳园区建设的支撑作用。对项目碳经济性(每减排一吨碳需要付出的经济成本)进行分析,对项目实施的优先级别进行排序。分析项目实施对于园区存量和增量碳排放的影响,用有限的碳排放预算争取最大的发展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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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保障措施
提出园区在组织保障、政策保障、资金保障、能力建设等方面的具体措施,确保零碳园区建设工作顺利推进。
六、附件
1、基本条件证明材料
2、指标测算说明
3、工作成效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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