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边界条件的售电市场模式与开放路径设计

文章来源:中国电力企业管理刘卫东2021-01-13 10:14

售电市场模式与开放路径设计

 
市场模式设计
模式1:顺价模式。采用边界1实行输配电价,负荷侧交易价格由发电侧交易价格按照顺价模式形成。
模式2:回收模式。采用边界1、边界2和边界3,实行输配电价,市场化自由定价,并通过目录电价方式折算结算价格或调整结算费用,避免产生交叉补贴费用损益。
模式3:分摊模式。采用边界1、边界2和边界4,实行输配电价,发用两侧可以自由定价,通过独立核算方式计算非市场化用户的交叉补贴损益,并在市场化用户中进行分摊和返还,以此保证交叉补贴费用平衡。
模式4:现货模式。采用边界1和边界5,实行输配电价和带曲线的中长期交易,用电偏差部分以现货结算,适用于已开展现货交易的售电市场。
模式5:目标模式。采用边界1、边界2、边界4和边界5,实行输配电价,发用两侧可以自由定价,通过独立核算方式计算非市场化用户的交叉补贴损益,并采用中长期电力曲线交易与现货相组合的策略,适用于较为成熟的电力市场。
开放路径设计
根据不同售电市场边界条件的选择以及国内各省区现货市场和售电市场试点情况,可总结出售电市场放开的演进路径主要有四条,如图所示。
路径1:第一阶段以实行输配电价体系为基石,采用顺价模式起步;第二阶段,通过市场化交易确定发用两侧电量价格,采用目录电价方式回收交叉补贴;第三阶段,实现与现货市场衔接,开展带曲线的中长期交易;第四阶段,发用电计划全部放开,采用独立核算方式分摊交叉补贴;第五阶段,市场相对成熟,过渡到目标模式。
路径2:第一阶段以实行输配电价体系为基石,采用顺价模式起步;第二阶段,通过市场化交易确定发用两侧电量价格,采用目录电价方式回收交叉补贴;第三阶段,发用电计划全部放开,采用独立核算方式分摊交叉补贴;第四阶段,现货市场推进,为实现与现货市场衔接,开展带曲线的中长期交易;第五阶段,市场相对成熟,过渡到目标模式。
路径3:第一阶段以实行输配电价体系为基石,采用顺价模式起步;第二阶段,市场化自由定价,直接采用独立核算方式分摊交叉补贴,实行分摊模式;第三阶段,开展带曲线的中长期交易,实行现货模式;第四阶段,市场相对成熟,过渡到目标模式。
路径4:第一阶段以实行输配电价体系为基石,采用顺价模式起步;第二阶段,开展带曲线的中长期交易,实行现货模式;第三阶段,直接采用独立核算方式分摊交叉补贴,实行分摊模式;目标阶段,市场相对成熟,过渡到目标模式。
上述4种路径均可适用于不同发用电计划放开程度和现货市场建设进展的售电市场,但路径1和路径2都采用了边界3目录电价方式回收交叉补贴,通过模式3回收模式进行售电市场过渡。这种路径的选择会在市场过渡时期对发用两侧的市场价格进行限制,违背电改本意,同时在结算过程中结算价格折算和结算费用调整复杂,增加了市场结算风险。为此,笔者认为采用路径3和路径4可以实现市场化定价,增加市场活力,同时采用分摊模式化繁为简,直接独立核算方式计算非市场化用户的交叉补贴损益,是最优的售电市场开放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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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售电市场模式与路径分析
各省区售电市场试点中,浙江、江苏、广东的售电市场方案最具有代表性,笔者采用售电市场模式设计边界分析矩阵分别对浙江售电市场、江苏售电市场和广东售电市场的方案进行诊断分析(见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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