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监测司司长柏仇勇:中国生态环境监测40年改革发展与成效

文章来源:中国环境管理柏仇勇 等2020-09-14 22:35

生态环境监测发展主要进展与成就

 
一是形成了较为完备的监测管理与组织体系。1974年起,重点城市和条件较好的地方开始陆续建设起第一批环境监测机构。2008年,原国家环保总局升格为环境保护部,专门设立环境监测司,为强化国家层面的环境监测行政管理提供了重要的组织机构保证。各地环保部门也纷纷借助机构改革的有利契机,成立了专门的环境监测管理机构,生态环境监测的“政事分开”由国家层面延伸到地方。目前,我国已经形成了较为完备的生态环境监测组织架构和运行机制,各级生态环境部门所属监测管理与技术机构达3500余个、监测人员6万余人;大力推进生态环境监测社会化,各级各类社会监测机构万余家,从业人员达24余万,全国一盘棋、上下一条龙的总体构局初步形成。“十三五”期间,按照“谁考核、谁监测”的原则,全面完成了国家空气和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事权上收,并通过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将地方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事权上收至省级,从体制机制上有效保证了生态环境监测与评价的独立、客观、公正。监测人员自觉践行“政治强、本领高、作风硬、敢担当,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的生态环境保护铁军精神,为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贡献自己的力量。
 
二是建成了规模庞大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的过程是我国生态环境监测事业“在改革中前进,在创新中升华”的重要体现。1991年,国家在沈阳、太原、南昌等11个城市开始组建城市环境监测网络,截至目前,我国用近3年的时间建成了功能上涵盖环境质量、重点污染源、生态状况监测,点位上覆盖所有建制区县的国家、省、市、县四级生态环境监测网络。2015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推动了新一轮生态环境监测网络的大建设、大发展,国家层面形成了由1436个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2767个地表水环境监测断面和1881个水质自动监测站、1500余个海洋环境监测点位、近8万个土壤环境监测点位构成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由国家级监测机构统一组织开展监测和运维。各地也纷纷出台网络建设方案,积极构建和优化地方监测网络。据统计,目前各地已建成了3500多个空气质量监测站点,东部地区基本覆盖到全部区县及部分乡镇,均具备PM10、PM2.5、O3、CO、NO2、SO2等六项指标自动监测能力,并与国家联网;设置了约8000个地表水环境监测断面,开展常规21项指标手工监测,部分断面具备主要指标自动监测能力,形成了发展中国家规模最大的监测网络,监测预报预警、信息化能力与保障水平也走到了世界前列。全国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正朝着全面设点、全国联网、自动预警、依法追责的方向和目标迈进。
 
三是打造了先进适用的生态环境监测业务体系。40年来,生态环境监测始终围绕环境管理与社会公众的实际需求,不断创新、丰富、拓展生态环境监测业务体系。生态环境监测业务产品已从早期单一的环境质量报告书,发展到以例行报告为主干、实时数据为基础、专题报告为特色、预测预报为亮点的新型业务供给体系,成为生态环境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并发挥了重要作用。其一,面向政府的监测数据考核排名支撑作用更加凸显。国家通过统一布局的监测点位和断面,将环境质量改善与污染防治责任细化到行政辖区,以环境质量评价为基础,开展排名与考核,督促地方政府履行改善环境质量主体责任,为落实大气、水、土壤三大行动计划提供有力支撑。创新开展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评价考核,评价结果作为国家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分配与调节的重要依据。其二,面向排污单位的监督执法数据支撑作用有效提升。在积极推进污染源自行监测与信息公开的基础上,围绕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和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建立监测与监管执法协同联动机制,逐步实现生态环境监测与执法同步,强化监管、严查重罚,督促企业达标排放、依证排放。其三,面向社会公众的公共服务能力显著增加。生态环境监测信息发布已从传统的纸质媒介,延展至网络、APP、微信等新媒体和平台,践行监测为民宗旨,有效保障了公众环境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环境质量监测预报预警水平大幅提高,构建形成了“国家—区域—省级—城市”四级空气质量预报网络,区域和省级基本具备7~10天空气质量预报能力。国家空气质量预报技术达到世界先进水平,对区域重污染过程预报准确率接近100%,重点城市污染跨级别预报准确率接近80%,及时发布监测预警信息,为重污染天气防控与应急、公众出行防护与指引提供了支撑与服务。
 
四是构建了适合我国国情的生态环境监测技术体系。经过40年的努力,全国生态环境监测逐步确立了环境空气、地表水、噪声、固定污染源、生态、固体废物、土壤、生物、电磁辐射等9个环境要素的监测技术路线,以及一系列生态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和方法标准。截至2018年,我国现行环境监测标准已达1141项,另有271项正在制修订中,基本形成了覆盖采样运输、现场监测、实验室分析、质量控制、综合评价全过程和自动在线监测、便携快速监测、遥感监测等多个环节和手段的监测技术体系,确保监测数据的有效性和可比性。建立完善了“国家—区域—机构”三级质量控制体系,在实践中形成了采测分离、能力考核、量值溯源、联合检查等质控运行机制,全面加强内部质量控制和外部质量监督,监测数据质量基本做到了准确、可靠。  本文`内-容-来-自;中_国_碳_交^易=网 tan pa i fa ng . c 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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