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草案)》对优质生态产品的充分供给和公平分配的角度,作了制度安排
第一财经:《民法典(草案)》对优质生态产品的充分供给和公平分配的角度,作了制度安排。生态产品的价值实现,恰恰是目前广受各界关注的。
吕忠梅:是的。《民法典(草案)》明确,重要环境要素公有,分层保护环境权益,实现“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民法典(草案)》确认并扩展宪法有关国有资源的范围,把重要环境要素纳入国有资源范畴,为从全民利益、公众需要角度分配、管理和保护这些重要资源奠定权属根基。
《民法典(草案)》第325条规定,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原则,为体现资源价值、保证利用效率、实现惠益共享提供机制保障。第1235条规定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为把生态环境维持在良好状态,确保生态产品供给施加了保险。在公民个体性和集体性环境权益的确认和保障方面,第274条有关小区绿地共有的规定。第286条对“任意弃置垃圾、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违反规定饲养动物”的物权救济,以及相邻关系条款,都作出了具体而明确的安排,体现“环境就是民生”的鲜明导向。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 a np ai fan 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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