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SG报告发布时间明显提前
原文:“若发行人的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非载于其年报中,发行人应尽可能在接近财政年度结束的时间(无论如何不迟于财政年度结束后5个月)刊发此等资料。”
【解读】与此前公布的咨询文件相比,正式发布的新版ESG指引将ESG报告发布的时间宽限了一个月。咨询文件要求不迟于财政年度结束后的4个月发布ESG报告,而正式发布的ESG指引将此时限放宽为5个月。
不过总的来说,香港联交所要求ESG报告的发布时间与财报的发布时间看齐,以回应投资者对于具时效性的ESG信息的需求。这意味着发行人将很难像过去一样,在财报发布后才开始ESG报告的筹备工作,而是应该提前开始筹备。
最先受到新版ESG指引影响的是财年于6月底结束的公司,具体而言:
● 财政年度结束于每年6月的公司,须按照新版ESG指引披露2020年7月-2021年6月财政年度的ESG报告,披露时间应不迟于2021年11月30日。
● 财政年度结束于每年12月的公司,须按照新版ESG指引披露2021年1月-12月财政年度的ESG报告,披露时间应不迟于2022年5月31日。 本`文@内-容-来-自;中_国_碳排0放_交-易=网 t an pa ifa ng . c 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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