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18日17: 00左右,香港联交所正式刊发《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指引咨询总结》及发行人披露环境、社会及管治常规情况的审阅报告,公布了新版的《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指引》(简称新版ESG指引)以及相应的《主板上市规则》和《GEM上市规则》。新版ESG指引及相关上市规则将于2020年7月1日或之后开始的财政年度生效,这意味着香港上市公司须遵照新版ESG指引披露2021财政年度的ESG报告,企业有必要尽快开始着手准备应对。
新版ESG指引与2019年5月17日公布的关于检讨《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指引》(简称ESG指引)及相关《上市规则》条文的咨询文件并无太大差别,最主要的变动是将ESG报告发布的时间宽限了一个月,要求上市公司不迟于财政年度结束后的5个月发布ESG报告。
与现行的ESG指引相比,新版ESG指引在ESG管治、风险管理、报告边界、环境及社会范畴均新增了多项强制性披露要求,有望进一步推动香港上市公司ESG报告的合规披露标准向财报看齐。
以下是安永气候变化与可持续发展团队(CCaSS)总结的十个新版ESG指引要点,以及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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