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金融发展滞后,欠缺市场定价机制
现阶段,我国发展碳交易的主要方式是CDM项目,因此在国际碳金融市场中属于卖者,其交易价格由全球的大型碳交易所决定。由于缺乏对全球碳交易市场供需状况的了解,以及在包括定价、核证等方面在内相关制度体系的缺失,使得我国企业在国际碳交易中交易成本不断上升,交易透明度和信息对称失衡,只能接受买方价格[8]。由于CDM项目通常初期投资额较大、投资回报期较长,碳交易者在资金压力面前缺乏银行资金的扶持,并且在我国的碳交易市场上碳期权交易、碳证券、
碳期货、
碳基金等各种碳金融衍生品还不活跃,因而降低了我国碳交易市场的发展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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