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访朱彤:能源体制改革要与能源转型相协调

文章来源: 朱彤能源转型研究崔晓利2018-12-05 14:58

从结构到技术,从管理到体制,我国能源转型都面临诸多挑战。能源转型中有哪些需要考虑的关键点?

 
朱彤:我国向可再生能源转型面临诸多挑战:
 
一是目标和行政手段之间要有效率意识。这是我国能源转型中很关键的一个问题。与能源转型有关的新政策主要体现在实现机制方面,而从实现机制看,无论是基于数量限制的政策,还是基于价格限制的政策,“强制”是关键特点。对于执行部门来讲,行政强制手段见效果快。但在能源转型体制本身存在问题的情况下,行政手段一定是短期的、暂时的,会阻碍真正目标的实现。对于经济主体来说,强制性的约束手段不能高标准“一刀切”,譬如环保高压,标准过高的结果只能是多数企业“停摆”。“一刀切”一定是最低标准的“一刀切”,底线之下强制,底线之上用经济手段去激励。行政手段在实施之后,更要有退出时间,要考虑接续的市场化的措施,相关的制度构建要跟上,目的是为提高能源效率。
 
二是能源转型中要考虑持续性、经济性问题。我国可再生能源装机量世界第一,碳排放近年来有所减缓甚至下降,但趋势能否持续或几年后会不会反弹尚不好说,这样的成绩其实并不稳固。其问题在于并没有建立起真正的激励机制,而是强制下的选择。另外,还要考虑强制手段下的反弹成本。用高成本能源替代低成本能源,可能会出现反弹和回归。比如,从煤转到天然气,天然气支出成本非常高,回归煤炭成本低,用强制手段推的话,一旦有所放松,或者天然气支出成本高到企业难以支撑,企业要么选择回归煤炭,要么停产。如果替代成本稍高一点点,可能就不会反弹回来,这就是稳定的转移。清洁能源如果没有经济性,使用强制手段并不能走远,所以需要考虑转型的稳定性。
 
三是目标与实现机制、能源转型与能源体制改革相协调的问题。我国当前能源体系灵活性和效率提升不仅面临技术方面的障碍(能源系统的发展继续强调大规模远距离方向),而且也由于市场化改革迟缓而面临体制障碍。能源转型中存在的很多问题,根子上讲是目标和实现机制不匹配的问题。出现问题,要看是事情本身带来的,还是体制不适应发展方向带来的。因此,为降低能源转型的成本与阵痛,需要加强当前能源体制改革与能源转型政策协调,在体制改革中融入能源转型的要求、目标。从这个意义上讲,加快能源市场化改革,特别是电力市场化改革,是有效推进国家能源转型,降低能源转型成本的必要条件。
 
总之,政府应该高度重视能源转型推进政策与能源体制改革的协调。而且缺乏协调,甚至相互冲突,就会出现因为能源转型的推进妨碍市场化改革进程,或者能源市场化改革推进不利于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和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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