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控成本或促新能源直接交易
随着电力体制改革的推进,直接交易规模不断扩大,绿证交易如何与电力直接交易市场衔接也是业内关注的问题。
征求意见稿提出,电网企业(含配售电公司)之外的其他售电公司、参与电力直接交易的电力用户和拥有自备电厂的企业购买绿证用于完成对应配额任务的支出费用,由各配额义务主体自行消化。最终未完成年度配额的配额义务主体,需缴纳配额补偿金。对拒不履行配额义务的售电公司、参与电力直接交易的电力用户、拥有自备电厂的企业,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负责依法依规对本省级行政区域的电力市场主体予以处罚。
售电公司、参与电力直接交易的电力用户应完成的配额为售电量乘以所在省级行政区域配额指标。换言之,用户侧要根据售电量购买相应的绿证,购电成本将上升。例如,部分用户与火电厂进行直接交易,为了完成配额任务,不得不购买对应电量的绿证,增加相应成本。
因此,在代理用户直接交易时,为有意使用可再生能源获得绿色认证的用户设置绿电套餐,争取向省内及跨区跨省可再生能源企业购电,或成未来趋势。
此外,征求意见稿提到,绿证交易范围为配额义务主体之间、发电企业与配额义务主体之间进行,绿证交易价格由市场交易形成。这意味着交易范围涉及电网企业、售电企业、电力用户、发电企业等,而绿证交易参与方是否可以多次交易,以及绿证的颁发、考核等都有待进一步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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