寄望绿证“替”补贴还看执行力
与第一版相比,此轮征求意见稿明确了以绿证交易部分替代补贴,对原可再生能源电力证书的相关表述改为绿证交易。
根据新一轮征求意见稿,绿证是可再生能源电力生产、消纳、交易以及配额监测、核算考核的计量单位。
配额制里的绿证随可再生能源电力生产而产生,对每兆瓦时可再生能源电量核发1个绿证,绿证初始核发对象为可再生能源电力生产者,自发自用电量按照发电量核发。自愿认购体系中的绿色电力证书只针对非水可再生能源。
2017年1月,三部委曾联合发布《关于试行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核发及自愿认购交易制度的通知》,明确将从2017年7月1日起,正式开展绿证认购工作。
在绿色电力证书自愿认购交易体系中,绿色电力证书的认购
价格按照不高于证书对应电量的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贴金额,由
买卖双方自行协商或者通过竞价确定认购
价格。风电、光伏发电企业出售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后,相应的电量不再享受国家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的补贴。
截至目前,绿色电力证书自愿认购交易效果并不理想。绿证认购
平台显示,我国核发风电和光伏绿证累计超过2317万张,而目前的认购数量为29782个,仅占核发量的约0.13%。
自愿认购在于引导全社会的绿色消费,鼓励各级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机构和个人在全国绿色电力证书核发和认购平台上自愿认购绿色电力证书,作为消费绿色电力的证明。而可再生能源配额制里的绿证属于强制认购,在于对各配额义务主体的配额完成情况进行考核,促进可再生能源的消纳。
一位相关政策研究者表示,绿色电力证书的买方看不到利益,参与自愿认购的积极性不高。而自愿认购体系和绿证交易是两个市场,在强制绿证交易且自愿认购不活跃的情况下,有业内人士认为,自愿认购交易市场可能会逐步边缘化。
此次征求意见稿提出,国家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向发电企业拨付补贴资金时按等额替代原则扣减其绿证交易收益。也就是说,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出售绿证获得的收益与原补贴总额之间的差额由可再生能源基金补足。
“电力市场化继续往前走,
新能源发电企业参与到电力交易中,电价下降,对
新能源企业来说有很大影响,通过(配额制中的)绿证交易,可以先拿到一部分补贴,是一件好事。”一位新能源发电企业人士说。
目前,绿证交易确定由电力交易机构负责,电力交易机构依托电力交易平台开展市场主题的账户设立、绿证颁发、交易组织、配额统计及信息发布工作等。
北京电力交易中心、广州电力交易中心对绿证交易进行业务指导。
据了解,目前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的补贴需要拖欠1-2年才能入账,而征求意见稿规定,绿证交易在电力交易中心进行,意味着绿证交易有望可以随着电力结算较快实现资金流周转,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补贴资金能较快入账,有效改善企业的现金流和经营状况。
不过,前述新能源发电企业人士提醒,补贴回收的比例、时间周期会缩短多长还得看绿证的执行力度、价格、需求量等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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