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在系统理解和解读国家及相关部门发布的二氧化
碳排放政策及法律法规、分析其实施后对企业可能形成的影响基础上,探讨并提出相应的对策或方案,为未来产业布局决策和
绿色低碳可持续发展提供参考依据。
研究表明,大气中温室气体浓度的升高是导致全球气候变暖的主要原因,而二氧化碳是排放量最多的温室气体。
根据国际能源署公布的数据,2014—2016年,全球二氧化碳年均排放量约为320亿t,温室效应贡献量高达65%。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能源消耗量居高不下,二氧化碳排放总量始终保持在高位。
根据有关计算,2016年全国二氧化碳排放总量已超过100亿t,其中因化石能源的生产与利用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已接近80亿t。二氧化碳排放总量的增加,将成为制约我国经济快速健康发展的因素之一。
2015年12月12日,《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的近200个缔约国通过了《巴黎协定》气候协议,并于2016年4月22日正式签署,同年11月4日正式生效。
巴黎协定为2020年后全球应对气候变化行动做出安排,其核心内容一是将全球平均气温升幅控制在工业化前水平2℃之内,并为把升温控制在1.5℃之内努力;二是尽快实现温室气体排放达峰;三是加强气候行动国际合作,实现全球应对气候变化长期目标。
我国向《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秘书处正式递交的应对气候变化国家自主贡献文件中提出并确定了自主行动目标:到2030年左右碳排放达到峰值且将努力早日达峰;单位国内生产总值碳排放强度比2005年下降60%~65%;,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0%左右,森林蓄积量比2005年增加45亿m3左右。中国在应对全球气候变化问题上向国际社会做出了庄重承诺。
01国内政策概览
【1.1 政策及法律法规】
2007年以来,为积极履行大国责任,我国成立了由国务院总理任组长的应对气候变化及
节能减排领导小组,专门负责协调、制定与气候变化有关的政策和措施;在国家发改委成立了应对气候变化司,具体负责国内气候变化相关活动的统一协调和管理;各地方政府则在省级发改委成立了应对气候变化处,具体负责所辖省内气候变化相关活动的管理。
以上三级领导及管理机构的成立和运行,为我国及地方应对气候变化和节能减排政策、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十二五”以来,国家及地方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和法规,用于指导和规范全国和各地的减排及节能工作,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效。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tan pai fang . 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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