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建设国家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促进对外贸易平衡发展。鼓励企业统筹开展国际国内贸易,实现内外贸一体化发展。支持进口先进技术、关键设备及零部件和资源类商品。支持开展汽车平行进口试点,平行进口汽车应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进口商应承担售后服务、召回、“三包”等责任,并向消费者警示消费风险。建立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管理服务模式。在执行现行税收政策前提下,提升超大超限货物的通关、运输、口岸服务等综合能力。扶持和培育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为从事国际采购的中小企业提供通关、融资、退税、国际结算等服务。 本%文$内-容-来-自;中_国_碳|排 放_交-易^网^t an pa i fang . c om
在总结期货保税交割试点经验基础上,鼓励国内期货交易所在自贸试验区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开展业务,扩大期货保税交割试点品种,拓展仓单质押融资等功能,推动完善仓单质押融资所涉及的仓单确权等工作。依法合规开展大宗商品现货交易,探索建立与国际大宗商品交易相适应的外汇管理和海关监管制度。在严格执行货物进出口税收政策前提下,允许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设立保税展示交易平台。开展境内外高技术、高附加值产品的维修业务试点。探索开展境外高技术、高附加值产品的再制造业务试点。允许外商开展机电产品及零部件维修与再制造业务。推动建立检验检疫证书国际联网核查机制,推进标准和结果互认。改革和加强原产地证签证管理,便利证书申领,强化事中事后监管。鼓励设立第三方检验检测鉴定机构,逐步推动实施第三方结果采信。
本文`内-容-来-自;中_国_碳_交^易=网 tan pa i fa ng . c om
7.增强国际航运服务功能。促进航运要素集聚,探索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航运发展机制和运作模式。积极发挥天津港和滨海国际机场的海空联动作用。允许设立外商独资国际船舶管理企业。放宽在自贸试验区设立的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国际船舶企业的外资股比限制。允许外商以合资、合作形式从事公共国际船舶代理业务,外方持股比例放宽至51%,将外资经营国际船舶管理业务的许可权限下放给天津市。大力发展航运金融、航运保险业,建设中国北方国际航运融资中心,鼓励境内外航运保险公司和保险经纪公司等航运服务中介机构设立营业机构并开展业务。在落实国际船舶登记制度相关配套政策基础上,中方投资人持有船公司的股权比例可低于50%。充分利用现有中资“方便旗”船税收优惠政策,促进符合条件的船舶在自贸试验区落户登记。 禸*嫆唻@洎:狆國湠棑倣茭昜蛧 τāńpāīfāńɡ.cōm
完善集疏运体系,加密航线航班。推动海运集装箱和航空快件国际中转集拼业务发展。允许中资公司拥有或控股拥有的非五星旗船,试点开展外贸集装箱在国内沿海港口和天津港之间的沿海捎带业务。支持天津滨海国际机场增加国际客货运航班,建设航空物流中心。完善国际邮轮旅游支持政策,提升邮轮旅游供应服务和配套设施水平,建立邮轮旅游岸上配送中心和邮轮旅游营销中心。允许在自贸试验区内注册的符合条件的中外合资旅行社,从事除台湾地区以外的出境旅游业务。符合条件的地区可按政策规定申请实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 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tan p a i fang . com
8.创新通关监管服务模式。自贸试验区内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比照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内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有关监管模式,实施“一线放开”、“二线安全高效管住”的通关监管服务模式,积极推动实施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整合优化改革措施。可根据自贸试验区发展需求,按现行管理规定向国家申请扩大海关特殊监管区域面积。自贸试验区内的非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仍按照现行模式实施监管。不断探索口岸监管制度创新。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 a np ai fan g.com
【版权声明】本网为公益类网站,本网站刊载的所有内容,均已署名来源和作者,仅供访问者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之用,如有侵权请权利人予以告知,本站将立即做删除处理(QQ:51999076)。